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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叫板银行 P2P网贷紧随其后

2013-08-08 20:33  来源:证券时报网

就在支付宝终于正式与天弘基金推出基金理财产品余额宝,市场欢呼银行业的新“敌人”出 现,比尔·盖茨“传统银行是要在21世纪灭绝的一群恐龙”的预言要更进一步走向现实的时候,传统银行业的另一个大敌,P2P网络借贷行业正在悄无声息的野 蛮生长。2007年至2011年上半年,行业整体融资规模由2000万元飙升至60亿元。

2012年12月17日,网贷公司“安泰卓越”停止运转,投资者上百万元资金被套;4天之后,“优易网”“跑路”,两千余万元资金被套。

此前,网贷公司“贝尔创投”、“天使计划”、“淘金贷”分别涉嫌诈骗300余万元、600万元、100万元。

频频发生的网贷公司“跑路”却难阻投资狂热,数据显示,网贷平台数量近两年在国内迅速增 长,迄今已达到2000余家。截至6月17日,网贷平台人人贷2013年的借入人数和借出人数分别达到7926人次和8224人次,红岭创投和易贷365 的借出人数都在5000人次以上。

雨后春笋的网贷公司及其盈利模式

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所谓P2P网贷,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贷款方在P2P网站上发布贷款需求,投资人则通过网站将资金借给贷 款方。P2P网贷最大的优越性,是使传统银行难以覆盖的借款人在虚拟世界里能充分享受贷款的高效与便捷。国内通常由具有资质的网站(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 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网贷平台数量近两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已达到2000余家。2007年至2011年 上半年,整体融资规模由2000万元飙升至60亿元。按照2%的手续费计算利润,行业的整体利润在12亿元左右。

网贷平台主要运营模式主要有两类,即:传统P2P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

在我国,由于个人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 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衍生出了“专业放贷人与债权转让结合”的新形式。该形式中的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 同,而是专业放贷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专业放贷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P2P平台为该交易过程提供服务,且与该专业放贷人高度关联),也就是所谓 的“流转标”。

目前国内很多的网贷平台以以流转标为主,所谓的流转标主要是涉及到债权转让,由宜信创始 人唐宁所创的,主要是专业放贷人放贷给了借款人,那么相互之间就产生了债权关系,然后专业放贷人将此债权按份数分开,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其他人,并且到期 后回购这个债权,主要是规避了非法集资的风险。目前网贷平台的流转标多为流转抵押标,就是有抵押物。通过这种债权转让拆分模式,很多网贷平台投资门槛仅为 50元或100元,年化收益率在10%以上,相比银行存款基准利率5.6%高出4个点的利差,有的平台甚至打着年化收益率在30%以上的旗号,中小投资者 往往趋之若鹜,一头扎进去。

P2P网贷公司的积极意义和风险

毋庸置疑,P2P网贷业务对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问题是有帮助的,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尽管贷款成本较高,但资金到账时间快、贷款门槛相对银行更低都是企业选择的原因,特别对解决短期临时性资金周转有很大意义。

p2P的确是金融创新,利用现有的法律体系,衍生和创造了一种交易模式,但是当这种模式 不在阳光下运行的时候,也会成为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如果P2P公司在转让真实债权的同时,也转让了大量的虚构的不存在的债权,吸纳了大量的资金,造成债务 大于资产的情况,这种情况其实就是典型的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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