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宜信公司债权转让模式的质疑声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去年12月,宜信正式退出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此时,距其加入仅仅过去了不到8个月。宜信对此事的回复为“因业务调整需要”,温州市鹿城区金融办的答复则为“业务特色不能适应中心的要求”。而据了解,宜信所真正不能适应的,实则是“不得接触客户借贷资金、不得超范围经营理财产品”这两项规定。
今年7月,重庆金融办与该市工商局、公安局、央行营管部、银监局等相关监管部门成立的联合工作组,对市内P2P网贷行业摸底调查后,因宜信存在 将债权包装成理财产品,通过网络和实体门店向社会公众销售的经营行为,由重庆打非办对其法人代表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违规业务、自查整 改,并在2014年5月底前清退全部债权债务。
一时间,P2P网贷行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局,监管风暴是否将要来临?
债权转让之忧
债权转让模式左边是“非法集资”,右边是“非法发行证券”,前面是“流动性风险”
作为在金融改革中走在前沿的两个城市,温州金融办和重庆金融办的先后表态,表明了监管部门在P2P网贷行业债权转让模式上的立场。
以个人的身份提前放款给需要借款的用户,然后将获得的债权进行金额和期限拆分,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产品,再将其销售给投资理财客户,这就是宜信CEO唐宁首创的“债权转让”模式。宜信也正是凭此在短短7年的时间内成为了国内P2P网贷行业第一,并获得了凯鹏华盈、IDG与摩根士丹利联合1亿美元的投资。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对 此认为,债权分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风险控制是有好处的,但是要警惕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当中,因为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界定均涉及到人数和金额的限制,而 如果做业务过程中涉及到众多的小投资人,将会产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外溢效应;此外,债权转让行为的本质是资产证券化,如果份额超过200份就触犯了证券法规 定,是非法发行证券,P2P网贷应注意法律风险。
除此之外,债权转让在拆分债权时进行的期限和资金错配,还会对采取这一业务模式的P2P网贷平台产生极高的流动性要求。一旦监管部门对债权转让做出规定或出现投资人挤兑现象,便会产生极大的流动性风险,如P2P网贷平台本身的资金不足以覆盖此风险,后果将不堪设想。
事实上,流动性风险在P2P网贷行业中已现端倪,如网赢天下、中财在线、非诚勿贷等P2P网贷平台都接连出现挤兑现象。幸运的是,这几家P2P网贷平台已经渡过难关,但如果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恐将引发业内新一波“跑路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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