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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百万投资遭飞单 宜信:员工行为公司拒赔

2015-04-25 10:52  来源:信网

“之所以选择宜信财富,是看重了它在业界的口碑。可谁料也掉入了非法集资的陷阱。”一年多以来,青岛市民张女士和赵女士一直想为自己投入宜信财富的百万资 金讨个说法。据信网了解,宜信代理的一款宣称年化收益11%的理财产品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北京警方立案。而在宜信青岛公司VIP理财室里购买了这款 产品的张女士们,却被青岛宜信以“飞单”的名义拒赔,百万投资款打了水漂。这究竟是咋回事?

被工作人员说服 百万存款投入宜信财富

2013年8月,张女士和赵女士各拿出自己和家里老人的积蓄,准备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经过对比,她们来到了当时位于青岛远洋大厦的宜信(青岛)财富管 理中心(下称“宜信财富”)。宜信财富一位名为王婷婷的高级客户经理接待了她们,并向她们推荐了华融普银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下称“华融普银”)发行的“华 融普银高速公路基金—岚临高速公路项目”基金。

“王婷婷告诉我们,在宜信财富开户就可以购买他们代销的这款理财产品。”张女士回忆说:“她给我们说的,这款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是11%,一年后就可以收回本金。”通过她的讲解,以及对预期回报的期待,张女士和赵女士怦然心动。

在宜信财富方面的说服下,2013年8月21日,张女士和赵女士在宜信财富青岛公司的VIP室各自花100万元购买了这份基金。合同为期一年,收益率为11%,宜信财富方面的经办人就是当初接待她们的高级客户经理王婷婷。

基金发行方被立案调查本金难赎回

据介绍,宜信财富代销的这款理财产品总规模是3亿元-5亿元,发行方是华融普银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基金名称为“华融普银-山东岚临高速公路项目股权投资基金”。华融普银官方资料称这款基金的融资方为“岚临建设”,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岚临高速道路的施工建设。

2014年5月,张女士了解到,华融普银因非法融资39亿,被北京朝阳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立案。感到事态不妙的张女士和赵女士找到宜信财富,王婷婷却对她们说:“没事,就是资金周转,不会有问题的。”

不过,信网查询了山东高速曾经发布的公告,在2014年5月30日,山东高速已经澄清了与华融普银无任何业务往来,更没有与其发起所谓的任何理财产品;同时澄清“岚临高速”并非山东高速投资的项目。

2014年8月21日投资到期,张女士和赵女士再次找到宜信财富,希望赎回自己的本金,然而她们却并未如愿,在这期间仅仅收到了5万元的利息。此后,张女士和赵女士多次找到王婷婷的上一级领导宜信财富青岛城市经理何立波交涉,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宜信财富称系员工个人行为拒绝承担责任

宜信当初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4月22日,张女士和赵女士按照约定,再次来到已经搬到香港中路26号远雄国际广场的宜信财富青岛公司。

交涉中,宜信财富城市经理何立波多次强调,这件事情是员工个人的行为,宜信财富并不知情。按照何经理的说法,张女士手里盖有宜信公章的《宜信卓越财富客户 申请书》和合同都是员工王婷婷瞒着公司私自与客户签订的。并且公司也是在2014年四五月份的时候才发现员工与客户私自订立合同,收取客户巨额投资款的行 为。

何经理说:“这个事情都谈一年了,钱不是宜信财富拿的,如果是宜信拿的,肯定会给的。如果真能够从法律上认为是宜信拿到的这个钱,我建议你们通过法律途径起诉。”

但何经理的说法遭到张女士的质疑:“开户是在宜信进行的,当初推荐华融普银这个项目时,有宜信的标志,签约是在宜信的VIP客户室,这足以让我们相信这是宜信财富的行为。现在说是员工个人行为,怎么可能呢?”

“这个事情目前我们没有解决办法”

张女士在宜信购买到的理财产品

何经理告诉信网:“当初这个项目募集了30多个亿,在青岛通过宜信财富购买的有十几个人,一共1亿元左右,现在宜信财富垫钱补给了投资者。”然而张女士和赵女士的投资,公司并不知情,所以不会赔偿。

张女士反驳道:“我们都有宜信的客户编号。”何经理借口回避了这个问题,并说这属于“飞单事件”(业务员拿到订单后,不将订单交由自己公司做。),“所有飞单的员工,都应该在第一时间去跟客户说明情况,这跟公司没有关系,是她们个人的飞单行为。”何经理说。

被问及王婷婷的行为时,何经理称:“从法律上讲,王婷婷仅仅是违反公司的规定,属于一级违规,我们是一定要把她开除的。我们告不了她,她也不属于诈骗行为,真正属于诈骗的是华融普银。”

员工可以私自拿到公司的空白合同,私下用公司的名义与顾客进行接触,还能在宜信财富的公司VIP客户接待室里办理业务。直到顾客找上门才知道有这回事。这种说法可信吗?

何经理表示,以前公司没有监管机制,员工可以随便拿合同给客户。“没有监管机制,客户的资金安全怎么保证?”面对赵女士的反问,何经理对此没有回答。

律师说法:个人“飞单”不代表与公司无关

针对此事,信网咨询了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任辉律师。

“宜信财富所说的属于员工个人行为是不对的,在与张女士谈业务时,该员工出示的是印有‘宜信财富’的名片,资料上也有宜信的字样,这一点,是不可能只凭一句员工的个人行为就可以否认的。”

对于宜信财富何立波经理所说的“飞单”事件,另一位律师王刚表示:“宜信员工售卖华融普银产品,从中收取返点费或佣金,其飞单行为如果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时,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华融普银已经被界定为非法集资,投资者可以通过司法部门追赃的方式得到维护,也可以同步进行民事诉讼,根据具体情况来追究当事员工或销售机构的责 任。”王律师对信网表示:“这些员工推销该产品或许只是私自行为,但是因为其在宜信财富操作,并且是以宜信财富工作人员身份,让投资者误以为是售卖银行理 财产品,这算是‘表见代理’,也需要担负相应的责任。”

下一步宜信财富如何处理此事,信网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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