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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针对P2P设会商制 严格执行负面清单

2016-02-01 15:56  来源:北京商报
  • 北京商报独家获悉,北京将很快出台地方网贷监管细则,并带有自己的地方网贷“特色”。

    据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相关人士透露,在市场准入方面,北京将设立会商机制;在资金存管及负面清单方面,将严格执行全国网贷监管细则;而同时也鼓励网贷协会建立黑名单制度。

    北京网贷监管

    北京拟针对网贷建立会商机制

    此前,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极其简单,只要在工商局进行公司注册登记就可以开业,不过随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未来网贷平台在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必不可少。“在网贷平台的市场准入方面,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市工商局将建立会商机制。过去,P2P平台主要是在工商局注册便可以通过,但未来会加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会商,金融局会进行初步审核。”北京商报记者独家采访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后获悉。至于具体会对网贷平台审核有何标准,该人士并未透露。

    所谓会商制度,简言之就是指跨部门、跨地区的重要事项,需要各部门协调集体解决。值得一提的是,在《征求意见稿》下发后不久,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就召集多家P2P平台听取意见,对自动投标、可否销售基金产品等一些细节问题征求意见。

    据了解,目前重庆、安徽两地的地方网监管细则已经先后出炉,其他地区也通过行业自律等方面对当地的网贷平台有一定约束。此外,据网贷之家提供的数据显 示,2015年北京市问题平台事件类型中,占比最多的仍是跑路型问题平台,占比高达66.67%;提现困难型问题平台占比为18.52%,停业型问题平台 占比为11.11%,经侦介入型问题平台占比为3.7%,部分问题平台运营时间不足一个月即跑路。

    值得提出的是,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城市相继暂停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的注册,且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的专项打击。其中,北京地区暂停核准包含“投资”、“资 产”、“资本”、“控股”、“基金”、“财富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字样的企业和个体户名称。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春节后,北京市将开展非法集资的清理整顿工作,并将联合全市多个监管部门出台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细则”。

    目前仅少数平台实现资金存管

    资金存管究竟如何进行,北京地区一位监管人士透露,目前主动给P2P平台做资金存管的银行很少,存在P2P平台对接不到银行的情况。对于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否合作模式,该人士透露称,暂时第三方支付会起一定的作用。

    不过,《征求意见稿》中却提到网贷信息中介平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此前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具体资金 存管监管意见还在进一步探讨中,但他认为,从制度上,从保护资金安全、市场规范角度来看,直接交由银行存管更为合理,也更加安全。为何地方监管部门会在监 管初期仍让第三方支付涉入资金存管业务,也是基于现实原因。据悉,目前网贷行业的资金存管模式主要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存管模式、纯银行存管模式、第三方支付 机构与银行联合存管模式三种模式,其中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存管模式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联合存管模式为主。而纯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探索已有一年 有余,但目前仅有少数平台实现银行资金存管。

    一位P2P平台负责人表示,他们很早之前就和银行签了协议,由于后台系统没弄好,和银行的存管合作一直没有办下来。民信总裁冷厉表示,“支付+银行”模 式,是更切合实际的过渡方式。如果从第三方支付资金托管模式过渡到银行存管模式,对于银行也未必适应,而且会加重网贷平台的金融成本。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一方面P2P网贷资金规模太小,对银行吸引力不够;另一方面银行对P2P网贷仍普遍持谨慎态度,担心声誉 风险。一位股份制银行业人士表示,作为商业银行而言,存管是有交易规则的,银行不光是看到一个规模和收益的问题,更大的是要考虑风险问题。

    银监会正式版监管细则出台后 地方金融局将出台相关办法

    北京地方监管部门在执行时也会采取地方备案方式,并将执行《征求意见稿》的12条红线。 上述北京地区监管人士表示,等银监会正式版的监管细则出台之后,地方金融局也会出台相关办法,严守12条红线。比如,如果银监会监管细则中明确不能代销理 财产品,他们也会对北京的P2P平台进行一个清理。另外,在今年整治非法集资活动还会对投融资类、没有金融牌照的平台或者公司进行专项排查。

    在安徽、重庆两地出台的地方监管细则中,也明确提出了相关监管红线,禁止平台代销理财产品业务均在红线之中。其中重庆金融办的监管细则强调了开展个体网络 借贷业务的机构要严格执行不准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不准销售理财、资产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十不准”的规定;安徽省的网贷监管细则中同样 表示,不准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不准销售理财、资产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准从事股权众筹业务和股票配资业务,不准从事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 等违法违规活动。

    共鸣科技CEO陆雨泉表示,“12条红线”是这次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之一,采用类似于负面清单的做法,一方面明确规定了P2P平台不能从事的业务行为, 同时又给创新留下空间,这样的监管行为也受到平台的欢迎。在禁止行为中明确不能承诺保本保息,这让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能够更加理性。

    北京金融局:支持网贷协会推行P2P黑名单制度

    在地方版的网贷监管细则中,地方网贷协会也会发挥一定的作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未来将会支持地方网贷协会推行P2P黑名单制度。除此之 外,未来可能还会联合地方网贷协会加强网贷平台注册的审核工作。“地方监管职责还没有完全明确,监管力量还不是很足,通过地方网贷协会可以加强这方面的审 核。”一位北京地区监管人士也直言。

    业内人士表示,整个网贷市场应该以体制内制度约束为主、行业自律机制为辅进行监督惩处,保证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得以展开。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及协会组织可以 形成这样一个利益共同体,在组织协调、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但要明确的是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依然是主要的监管单位,地方网贷协会只是起到监管 辅助作用。

    金融工场董事长魏 薇表示,行业一直在呼吁有公平公正的官方或半官方组织出面,在行业自律、建立黑名单、数据对接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好推进工作。尤其是建立整个行业共享的 数据系统,包括平台、借款人以及投资人等,这将极大程度上提升整个行业的抗风险能力,降低数据采集和反欺诈的成本。

    不过,北京一位网贷平台负责人则直言,目前地方网贷协会的管理成员基本都是平台负责人,在地方监管层整治过程中,怎么保证执行公正公平性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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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初,重庆金融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体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这是继监管细则出台后的首个地方网贷监管政策。 《通知》强调了开展个体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要严格执行“十不准”的规定,包括不准进行自融自保;不准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和发放贷款;不准代替客户承诺保本 保息;不准进行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和设立虚假标的等。此外,《通知》还就信息真实、分账管理、风险自担、联合监管4项原则和实施业务报告制度、规范小 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个体网络借贷业务合作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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