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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高管个人 入职离职信息需报告

2016-04-26 10:53  来源:南京日报

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有关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查金忠通讯员张欢)江苏p2p网贷平台的高管入职、离职,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今后需要上报。昨天,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的高管人员管理,降低金融风险。

据 悉,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协会网贷平台会员单位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其中,高管人员包括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各分支/营业机构负责人。高管人员需报备的包括个人信息、工作履历、职责分工等基本信息;新入职的高管人员及高管人员发生职务变 动、职责变化、正常离职等情形的,网贷平台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相关信息。高管人员如有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被公司开除等 异常事件,网贷平台需2个工作日内上报,附注说明事件的详细原由。另外,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对上报的高管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整理并存档,对会员单位高管人员 实行跟踪管理。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 究员陆岷峰表示,推出这一办法,主要是为促进网贷平台的合法合规经营,通过加强对平台企业高管人员的日常管理,便于协会及时掌握高管人员各方面的信息,在 一定程度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江苏省网贷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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