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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建网贷黑名单 股东终身不得从事金融业

2016-05-05 00:00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拥有700多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高居全国第一位,素有网贷第一城之称,如何加强行业监管备受关注。记者从深圳市金融办给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 获悉,深圳市金融办正在探索建立P2P网贷平台分级分类管理和黑名单制度。进入黑名单的平台,法人代表及主要股东终身不得进入金融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

此外,金融办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不再新增P2P平台数量,待现有平台按照银监会监管要求全部整改规范完毕后,再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节奏。

深圳市P2P平台数量全国居首

数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底,在深圳商事登记注册的各类互联网金融公司已突破2295家,业务规模仅次于浙江省,居全国第二。其中,拥有活跃P2P网络借贷平台712家,数量全国第一;成交额2641亿元,成交额占广东省84.05%、占全国22.81%。

总体来看,行业发展具有两大特征。第一,我市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发源地”和“集聚地”,已培育了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业界标杆效应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呈现差 异化、特色化发展趋势。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纷纷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第二,通过资本市场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市互联网金融公司下一阶段发展的主要趋 势。例如,红岭创投积极借壳主板上市,创业平台及时雨被上市公司康达尔收购等。

去年发现151家问题平台 居全国第二

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和P2P“重镇”,我市P2P平台风险问题尤为关注。2013年以来深圳发生问题P2P平台达207家,问题平台率28%。2015年一年中,深圳新发生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失联跑路等情况的问题平台151家,占全国13.06%,居全国第二。

P2P网贷平台最大风险隐患为流动性风险,不少平台自设资金池,出现“大拆小、长拆短、期限错配”的情形,每月“借新还旧”或是用平台自用资金垫付投资者利息。资金链一旦断裂,流动性风险突出。过往“跑路”平台多为平台垫付资金链断裂、提现困难,导致平台资金挤兑、清盘。

2015年,我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61家涉嫌非法集资的P2P平台,占非法集资案件总数的36.1%,涉及金额47.4亿多元,涉及投资人8.4万多人。特别是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了规模较大的国湘集团等,在P2P行业内产生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深圳市金融办:今年起不再新增P2P平台

下一步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风险,保障市民的财产安全?市金融办表示,首先就是严格控制平台的新增数量。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不再新增P2P平台数量,待现有平台按照银监会监管要求全部整改规范完毕后,再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节奏。

同时,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学习借鉴香港消费信贷领域“神秘顾客”的先进经验做法,即选择或培训一批个人资信状况良好、熟悉P2P平台运营规则的 “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对随机抽选的P2P平台进行实地“明察暗访”,特别是针对平台利率指标、期限错配,或是否涉嫌欺诈、自融业务等各种问题进行测试评 估,充分调动并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建立黑名单制度 将网贷平台分为ABCD四个等级

在许多业界学者看来,建立黑名单制度是互联网金融监督的重要措施。这一制度,有望在深圳率先实施。市金融办表示,当前我市正探索建立P2P网贷平台分级分类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将组织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分类评级,设置A(优良)、B(良好)、C(关注)、D(不良)四个档,评级结果作为衡量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风险程度,实施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进入黑名单的平台名单,其法人代表及主要股东将终身不得进入金融及互联网金融行业。

当前,我市还正在研究开发建立全市地方金融风险预警和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化电子监督手段,克服地方金融监管力量薄弱、手段不足的缺陷,逐步建立健全我市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机制。通过上述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试点风险,保障P2P平台公司成立以后的持续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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