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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疑丈夫有外遇 向媒婆买“回心药”被骗上万元

2014-10-16 21: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因丈夫长期在外承包建筑,女子怀疑其出轨,为“挽回”丈夫,听信媒婆谎言,向其多次购买“回心药”,被骗上万元人民币。

15日,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媒婆”阿珠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据法院披露,该案件发生于2012年,因丈夫长期在外,45岁的惠安女子小陈认为丈夫有外遇。2012年2月间,小陈多次找媒婆阿珠哭诉,并询问是否有药物能让其丈夫回心转意,阿珠欲诈骗其钱财,便谎称有一种“回心药”,吃了之后可以让她丈夫回到她身边。

为了使一家人团聚,小陈便听信媒婆阿珠的话,让其帮忙购买“回心药”。阿珠以一些白纸包着的棕色药粉假冒出售给小陈,骗取小陈人民币13500元。

据 被告阿珠交代,自己已经年过6旬,几个女儿都外嫁,老伴过世后就独自生活,平时就给人当媒婆赚点外快,见小陈如此痴情遂产生骗点钱来花的想法。小陈来购买 “回心药”时,表示自己不敢下药,正好一名叫“小辉”(另案处理)要来请阿珠介绍女朋友,于是阿珠就介绍“小辉”帮小陈下药。因阿珠交给小陈的“回心药” 是由一些健脾的药充当的,小陈丈夫吃了之后,身体更健壮了,于是小陈又继续来购买。

2013年11月,小陈发现“回心药”除了让丈夫健壮之外,并无回心转意的成效,便向阿珠追讨被骗款项,双方发生争执,而后一起被民警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阿珠即如实供认上述诈骗事实。

案发后阿珠主动退赔人民币13500元给小陈,并取得谅解。身陷囹圄后,阿珠追悔莫及,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法 院经审理认为,阿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13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阿珠在与被害人发 生争执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接受调查询问时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后公安机关经初查对其涉嫌诈骗案予以立案侦查并书面传唤其到案,其也能如实供述自己的 犯罪事实,该行为应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另阿珠案发后能全部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洪耀宾 刘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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