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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伪造文件自称负责5500万亿资产 诈骗千万被捕

2015-01-03 14:19  来源:法制晚报

团伙伪造文件自称负责5500万亿资产诈骗千万被捕

虚构“基金委员会”伪造红头文件自称负责5500万亿资产以开会缺钱为由行骗一审被判无期

自 称中将、少将,受命筹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发展基金委员会”,负责管理5500万亿元资产;如果前期出资协助筹建,将授予大校军衔。2012年底,身为 上海某银行高管的李先生遇上了这样的骗局,结果先后被骗1350万元。《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该案被告人 李万勇无期徒刑,判处赵东明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韩国钊有期徒刑十二年。

骗局称可授大校军衔高管被朋友拉入局

被害人李先生是某银行上海分行的高管。他在报案时称,2012年年初,和他一样都在银行系统任高管的朋友杜某找他要“谈一个好事”。

杜某称,其从军队的朋友那里获悉,中央军委即将组建一个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发展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员会)的组织,负责清理民族资产,用于国防建设。同时,还要成立一个副部级银行挂在委员会名下,由中央直接管辖。

杜某称,中央军委一号文件已经下发,并成立了筹委会,还分别将筹委会的司令、政委和参谋长的情况介绍给李先生。

李先生说,杜某告诉他,军队的人许诺委员会成立后授予杜某大校军衔,而且还能分房子。如果李先生加入,也可以授予军衔,还可以任命他做该副部级银行地方分行的行长,并能帮忙多拉存款。

李先生当时动心了,相信了此事。后来,他通过杜某见到了“参谋长”、“政委”,也看了对方的红头文件。

对方身穿军装拿5500万亿资产清单

2012年7月,杜某说筹委会准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挂牌成立基金委员会,还差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50万元,让李先生出这笔钱。于是,李先生给了杜某50万元。

2012年10月8日,李先生到北京开会。当天,在北京丽思卡尔顿酒店客房里,李先生与杜某、赵东明和韩国钊见了面。

赵东明身穿少将军衔的军装,并出示了军官证;韩国钊自称是筹委会政委,将到财政部兼任副部长,并出示了一个华人资产和民族资产的名单及具体金额,清单上有上百人的名字及总计5500万亿元的资产。

当天,赵东明等人给了李先生和杜某大校军衔的军装,让他们拍证件照,准备办理军官证用。

赵东明还给了李先生一个盖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发展基金委员会”章的发言稿,让其在委员会成立时发言使用。

买车差订金、开会缺钱骗走千余万

“筹委会会议”召开没几天,李先生就接到杜某等人的电话,说上面特批了50辆汽车给委员会做公务用车,现在还差300万元订金,要他准备一下。当天下午,李先生就把钱汇了过去。

2012 年11月4日,李先生再次来到北京“参会”。杜某等人告诉他说,11月11日新闻发布会就要召开了,将宣布委员会正式成立。到时要准备一些名表和红包给到 场出席的嘉宾,而目前资金缺口还有2000万元,他们筹委会负责1000万元,让李先生筹1000万元,并拿出了一张事先准备好的1000万元借条给他。

李先生回家后把借条小心保存好,分几次把1000万元汇了过去。然而,说好的“新闻发布会”却一拖再拖,李先生此时才发觉事有蹊跷,自己付出了1350万元,却只换来一身军服,终于向警方报了案。

警方经过侦查将杜某和李万勇、韩国钊、赵东明3人抓获。

起初,李先生称自己是被杜某和3位冒牌“将军”诈骗。但警方经过讯问得知,杜某并不知道筹建委员会和创建银行是一场骗局。他以为真是好事,没想到把李先生拖下了水。

案发办公室里搜出假军服若干

据了解,2012年12月6日,侦查人员在赵东明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的办公处所进行搜查,起获人民币102万元,“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发展基金委员会”印章1枚,军装衬衫、领带、臂章、领花、军衔若干,“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委员会”文件若干,电脑、打印机等物。

2013年1月14日,侦查人员在李万勇位于丰台区的暂住地进行搜查,从卧室床下抽屉内起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建设发展基金委员会”等5枚印章、军官证1本、文件6页及军官领花、肩章若干。

2013年1月14日,侦查人员对赵东明随身携带的挎包进行搜查,起获军衔、军官证、领花、会员证、特别通行证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委员会批示等文件。

后经鉴定,文件均系伪造的。

三人被抓追回部分赃款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万勇伙同被告人韩国钊、赵东明,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干部,虚构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发展基金委员会”,解冻民族资产等事实,许诺将对被害人李先生委以重任,骗取被害人信任。

随后,李万勇等人分别以需要置备办公用品、购买车辆交付定金、召开新闻发布会筹集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李先生共计人民币1350万元,赃款被三名被告人非法占有,现部分赃款已被追回并扣押在案。

2013年1月14日,被告人李万勇、赵东明被查获归案;同年3月9日,被告人韩国钊被查获归案。

证言员工几天成“大校”花50元前门做会徽

证人高某的证言显示,2011年六七月,其通过朋友认识李桉。李桉自称是司令,中将军衔,正在筹办基金委员会。

李桉每月给其1800元,让高某在李的办公室给他看家撑门面。过了几天,李桉说高某最近表现不错,从部队给其申请了指标,说高某现在已经是大校了,还给了一个军官证。

2011年8月,李桉和一些人讨论给基金委员会弄个会徽,后李桉让高某给弄出来。于是,高某到前门附近花了50元找刻章办证的把会徽和旗帜弄了出来。在做会徽和旗帜的前后,高某还帮李桉找代办公司成立了北京军安国瑞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份,李桉拿了一个基金委员会成立的新闻稿草稿,让高某按照要求写了一遍,又让加点新词润色。随后,高某去图书大厦买了本建军90周年纪念文章理论汇编的书籍,选用了其中的一些文字给润色了一下,后把稿子交给了李桉,李桉找人做成电子版。

2012年七八月,李桉把一份打好的新闻发言稿红头文件放在高某桌上,让其帮着保管,用的时候随时要。高某看了一下,发现这文件就是其之前改好的最终稿。

此外,高某称,李桉的真名叫李万勇;而高某之前也听说过冒充基金委员会政委的韩国钊。此外,高某在2011年11月底见过赵东明,听说其冒充的参谋长。

证人周某的证言显示,2011年底或2012年初,高某介绍李桉与周某相识。

高某自称是基金委员会的成员,让周某帮其买一个中国字头的公司。高某还出示了军官证,并介绍说李桉是他们的司令,中将军衔。几天后,高某和李桉拿着基金委员会的红头文件给周某。而周某找工商总局的朋友查看,发现文件和章都是假的。

庭审否认参与诈骗拒绝回答公诉人提问

法庭上,对于指控,3人均提出了异议,并对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予以否认。

李万勇否认策划及参与诈骗,称自己就是给韩国钊跑腿的,没听说过被害人李先生。对于公诉人的很多问题,他都称记不清了。

公诉人说,警方曾在李万勇的住处搜出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印章等,问李万勇是怎么回事。庭审一下子火药味十足。

李万勇说,印章都是韩国钊给他的。公诉人问:“韩国钊为什么给你?”李万勇不耐烦地说:“你问他去。”还举例子反问公诉人一系列问题。当公诉人重复问一个问题,他说道:“我已经说过了,不再回答。”

法官提醒李万勇,对于公诉人的问题“如果不知道就说不知道,不能反问”。李万勇不说话。公诉人又问他:“你能不能如实回答问题?”李万勇大声说:“现在我不回答你。”

经过法官提醒,庭审才又继续进行。李万勇回答问题还经常说“不知道”。

随后到庭一起参与质证的韩国钊、赵东明也否认诈骗,称李先生的陈述百分之八九十不属实,李先生多数是听杜某介绍的情况,他们没有说过筹备基金委员会的事。

检方出具的证言中,有人说受雇为李万勇办事,李万勇说自己是现役军人,着手筹办基金委员会,让其帮忙设计基金会的徽章、旗帜。还有证人称自己是赵东明的专职司机,饭局上听到赵东明等人和李先生说出钱买车等事。

但李万勇和赵东明对以上内容都予以否认,称证人证言不属实。

判决构成诈骗罪李万勇被判无期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万勇、赵东明、韩国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队高级干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赵东明到案后尚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李万勇、赵东明、韩国钊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诈骗罪,判处李万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赵东明犯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判处韩国钊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此外,法院将继续追缴被告人李万勇、赵东明、韩国钊的违法所得1350万元发还被害人,三被告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人李万勇在2014年5月出庭时因病吸着氧气,却几次高声反问公诉人(摄/法制晚报记者曹博远本版文/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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