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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的哥半夜吃火锅车窗被砸 车内1000多块钱被偷

2012-11-28 09:27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凌晨1点多,我们在火锅店吃饭,结果停在店门口的车窗被砸了,车里的钱全丢了,太可气了!”12日,长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

  12日凌晨1时许,刘先生与朋友们来到长春市长春大街上一家火锅店吃饭,刘先生的朋友小磊(化名)把自己开来的出租车停在了该火锅店门口。结果车窗被人砸了,车里1000多块钱全被偷了。“当时我们找饭店工作人员理论,可饭店工作人员说这件事跟他们无关,我们只好报警了。”刘先生说。

  记者联系到该火锅店工作人员王先生,王先生表示,店门口的牌子上明确写着“免费停车车损自负”,“而且这位先生不应该把现金放在车里,店门口也没有监控摄像头,现在钱丢了,我们店也无能为力。”

  吉林司鼎律师事务所毕长明律师表示,虽然该饭店在门口挂了“免费停车车损自负”的牌子,但不能免除责任。根据行业惯例,该饭店门口有自己的停车泊位,那么顾客将车停在该泊位,饭店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停车措施,如摄像头、保安等,来保障顾客的财产安全。如果饭店未尽到保障顾客财产安全的义务,那么,应该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车被砸的顾客还需要有证据证明自己车内放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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