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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22日起新增20条单行线 33个路口限左

2012-11-28 09:27  来源:新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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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时至20时,大经路(平泉路至解放大路)南向北,逆向设置一条公交专用车道
高力中路(西环城路至洛阳街)西向东;高力南路(洛阳街至西环城路)东向西;开平街北向南;速腾路北向南
庆阳街(皓月大路至春郊路)南向北;安阳街(春郊路至皓月大路)北向南;建阳街(皓月大路至春郊路)南向北;建阳胡同(春郊路至皓月大路)北向南

辉南街南向北;松辉路北向南


  为科学有效地利用道路资源,缓解部分路口、路段交通拥堵及道桥建设施工带来的交通影响,均衡动静态交通流量,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天发布了今年首次部分街路交通组织调整通告。

在本次调整中,新设置了20条单行线,对33个路口实施限制左转弯通行,这些措施将从6月22日起实施;还对各类货车进行了通行限制,将从6月30日起实施。

新增单行线

6时至20时

大经路(平泉路至解放大路)南向北单行

1.6时至20时,大经路(平泉路至解放大路)南向北,逆向设置一条公交专用车道;

2.辉南街南向北;

3.松辉路北向南;

4.嫩江路(大街至人民大街)西向东;

5.锦西路(和平大街至正阳街)西向东;

6.静安路(正阳街至和平大街)东向西;

7.铁西街(西安大路至青荫路)南向北;

8.春阳街北向南;

9.庆阳街(皓月大路至春郊路)南向北;

10.安阳街(春郊路至皓月大路)北向南;

11.建阳街(皓月大路至春郊路)南向北;

12.建阳胡同(春郊路至皓月大路)北向南;

13.高力中路(西环城路至洛阳街)西向东;

14.高力南路(洛阳街至西环城路)东向西;

15.开平街北向南;

16.速腾路北向南;

17.泰来西一胡同西向东;

18.泰来西二胡同东向西;

19.同心四胡同西向东;

20.同心五胡同东向西;

其中,设置了很多配对的单行街路,比如锦西路和静安路、庆阳街和安阳街、建阳街和建阳胡同等等。另外,安阳街有露天市场,交警部门将和有关部门合作,清除这里的马路市场,为街路畅通做好准备。

路口“限左”

沿亚泰大街行驶在解放大路口禁止左转

西安大路青溪路口、皓月大路辽阳街口、正阳街正普路口禁止机动车向左转弯;

沿临河街行驶的机动车在吉林大路口、岭东路口、公平路口、自由大路口、浦东路口、南湖大路口、珠海路口、北海路口、卫星路口禁止向左转弯及掉头;

以下路段机动车禁止向左转弯:

沿解放大路行驶的机动车在树勋街口、平阳街口、吉顺街口、大经路口、亚泰大街口;

沿吉林大路行驶的机动车在亚泰大街口;

沿亚泰大街行驶的机动车在解放大路口;

沿大经路行驶的机动车在亚泰大街口;

沿平泉路、解放大路南胡同行驶的机动车在大经路口;

沿南湖大路行驶的机动车在桦甸街口;

沿开运街行驶的机动车在建德路口;

沿东环城路行驶的机动车在惠工路口;

沿正阳街行驶的机动车在锦阳路口;

沿皓月大路行驶的机动车在翔运街口;

沿繁荣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卫明东街口;

沿硅谷大街行驶的机动车在电台街口、前进西街口、前进大街口;

沿大街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在人民大街口;

沿开运街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在湖西路口。

解读:在一些主干街路和支路的交会路口,由于左转车辆对交通影响很大,阻碍了直行的车流,使原本就紧张的路况更加拥堵。对这样的一些街路口禁止左转弯,会减少一部分车流,缓解主干街路的交通压力。在这些限制左转弯的路口,会给公交车保留左转弯信号,公交车可以正常左转弯通行。

货车限行

早晚高峰二环路区域内货车禁行

1.6时至20时,四环路区域内(不含四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及专项作业车通行。

本通告所指的四环路,即西湖大路-超达大路-南四环路-卫星路-世纪大街-南湖大路-洋浦大街-吉林大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亚泰大街-北四环路-西四环路。

2.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三环路区域内(不含三环路)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本通告所指的三环路,即西环城路-自立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彩宇大街-卫星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

3.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二环路区域内(含二环路)禁止货车通行。

本通告所指的二环路,即青年路-普阳街-春城大街-宽平大路-前进大街-卫星路-仙台大街-东盛大街-远达大街-东荣大路-台北大街。

4.4时至22时,一环路区域内(含一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及专项作业车通行。

本通告所指的一环路,即安达街-辽宁路-长白路-亚泰大街-自由大路-工农大路。

解读:货车由于车体较大,占用道路资源较多,而且经常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市区交通有很大的影响。为了减少交通流量,对货车在一些区域内,白天或者是早晚交通高峰期禁止通行,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违法处罚

罚款200元、记3分不设适应期

本次调整由于已经提前一段时间发布通告,所以在正式实施时不再设置适应期,从实施日起就将对违法行为严格处罚。交警部门将对不按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200元,记分卡记3分。

近期行动

清理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现象

针对目前的交通压力现状,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玉民说:“目前,长春市区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66万辆,在今年路桥施工压力这么大的情况下,人们的购车热情仍未减退,道路交通的压力更大了。”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杜占武称:“在施工路段,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围挡,交警部门要监管围挡的情况。施工作业面要尽量减少占道面积,并设置看护人员及时处理各种情况,而且施工时间要尽量缩短。”

“对于公交车专用车道被严重占用的情况,交警部门会加强查处,用一周时间把各条街路的公交车专用车道清理出来,让专道专用。另外,还要和公交管理部门研究可否在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摄录其他车辆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杜占武表示。


新文化报讯 (记者 刘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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