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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犯罪嫌疑人被治安拘留15天

2013-01-24 10:30  来源:新文化网

新闻回放:19日19时许,在长春工作的小王在长春站南北通道被一名迎面而来的男子狠狠地撞了一下,站立不稳的他撞到了与其同方向行走的男子,男子手机随即掉在了地上。随后,几名男子将小王围住,索要高额手机维修费无果后,对其大打出手。

本报讯(记者  越明)  昨日,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站前派出所对在长春站南北通道“碰瓷”的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由于其中一名作案人员未满16周岁,治安拘留15天不予执行。民警对仍然在逃的两名嫌疑人正在实施抓捕。

据站前派出所民警吕鹏程介绍,20日16时许,经过一天的蹲守、调取监控录像和被打者小王辨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几名干警现场合力抓捕了3名犯罪嫌疑 人,并将修手机的男子也带回了派出所。通过审查,当天在金街附近的一家旅店,又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在旅店内进行搜查时,在几人的房间内都搜到了管 制刀具。”吕鹏程说。

3名犯罪嫌疑人对砸手机骗取他人钱财供认不讳。审查中,民警发现,2012年12月24日14时许,在长白路临时候车室,辽源的赵先生也有类似经历,当天 由于着急赶火车,拨打110报警,并没有到派出所备案,“21日我们两名民警赶往辽源询问笔录,但是这起案子跟南北通道‘碰瓷’的并不一样,赵先生遇到的 只是故意撞人,随后被对方威胁了200元钱。”

吕鹏程介绍,通过审问,抓获的3名男子参与了南北通道“碰瓷”的作案,修手机男子与这几名男子并不认识,另一名男子也没有作案。3名犯罪嫌疑人王某,今年 15岁,周某,23岁,宋某,22岁。几人通过在一起打工相识,由于冬季没有活,便开始作案。几名嫌疑人管此手法叫“撞手机”,平时一般5人作案。“这伙 人在2012年在长春用这种手段作案,共作案50余起,分别在长春站南北通道、长江路步行街、长白路候车室、重庆路、柳影路、红旗街、硅谷大街和欧亚卖场 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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