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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小学招生5月1日~15日网上报名

2013-04-10 10:42  来源:新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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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化报讯 (记者 王威) 长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家长要在5月1日至5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今年开始,长春市教育局将实行民办学校30%学位电脑派位试点,将部分民办学校不超过30%的学位采取“网上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吉林大学附属中学、东北师大附中明珠学校、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长春市第一零八学校等名校均为试点学校。长春市教育局于4月9日发布了中小学招生、推荐生和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孩子及父母的户籍地址

  要与居住地址及房证一致

  按照文件要求,长春市2013年小学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长春市居住证,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长春市常住户口或长春市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需要注意,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相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后,依据身份证号,由公安部门确认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再由电脑程序软件根据学 区方案和公安部门确认的户籍地址进行学区派送,最大限度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入学。上学实行“免试就近”原则,确保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明 确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录取学生。对原有实行电脑派位分配公办学位的学校,继续按原办法执行。公办学 校不许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并违规收费。

  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有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居住证地 址和学区方案为其分配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保障其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由少数民族学校接收;家庭特殊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依据政策 安排到希望学校;学习有特殊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可自愿到晨光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特殊儿童可根据不同情况到特殊教育学校、特教辅读班就读,或在学区 中小学随班就读。对于极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学的,实行“送教到家”,免费提供义务教育。

  招生录取与竞赛分离

  严禁办重点班、实验班

  教育部门严格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各类学科竞赛、各种等级考试挂钩,不得把奥数成绩、各类学科竞赛成绩、等级 考试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各校要均衡分班,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要按随机原则均衡分班,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 班、实验班、证书班等。

  今年继续实行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各区公办优质学校接收学区生后的空余学位,全部拿出来在区域内进行电脑派位,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 受公办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为规范招生行为,今年,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及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均要签订中小学招生工作承诺书,自觉加强招生管理。

  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

  主要时间节点

  1.中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1日~5月15日

  2.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时间:5月29日~5月31日

  3.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试点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6月6日

  4.民办学校试点电脑派位时间:6月14日

  5.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时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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