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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转款误操作2万多元汇错人 答应还款却失联

2015-03-10 21:25  来源:新文化网

吴先生一不小心就用手机银行汇错了两万多元钱,让他郁闷的是,好不容易联系上对方,结果对方答应还款后却失联了。

手机转款误操作 2万多元给了陌生人

1日那天,吴先生要给朋友转一笔钱,他用手机银行转款,操作时手机弹出了历史汇款记录,因为着急,他并没有仔细核对收款人的详细信息,直接将20900元转账。

转款成功后,他收到银行的短信提醒,一看短信傻了眼,“那笔钱错汇给一个陌生人,收款人姓顾,是位女士,可我根本不认识顾某,当时不知道怎么搞的,就汇给她了,是我自己误操作。”吴先生说,事后他赶紧联系了银行,但银行不能透露储户的信息,答应帮忙联系收款人顾某。

4天后,他终于接到顾女士的电话,吴先生说明情况后,“在电话里,顾女士同意还钱,可是她现在没钱,让我等两个月,实在等不了可以先给我一万多 元。”吴先生说,顾女士的说法他也认了,便把自己的银行账号发给对方,6日打电话时,对方不接,再打就关机了,几天下来,他每天打一遍电话,可能再也没能 联系上顾女士。

10日下午,顾某的电话号码属地为湖南郴州,新文化记者试图联系她,但对方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银行:建议报警后冻结账户

9日,吴先生再次来到银行,工作人员调取了当日交易名细表,从明细表可以看出,当天下午他汇出20900元钱,收款人为顾某。工作人员表示,在没弄 清事实前,银行不能透露储户的信处,但会帮助吴先生与对方进行沟通。按照规定,银行对储户的信息要保密,不能随意透露,并再次帮着联系对方,未果。

工作人员建议吴先生先报警,警方立案后,银行方面可以协助冻结账号,先保证资金安全,再用其他手段要回错汇的款项。

律师:对方涉嫌侵占罪

吉林大旭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顾女士收到的钱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吴先生索要时,顾女士仍拒不归还,则可能涉嫌侵点罪。

银行在得知客户汇错款时,是无权冻结、划扣错款的,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此权力。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 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市民发生 误汇款项时,也可以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按程序冻结对方银行卡以减少损失。”

10日上午,吴先生已经请了律师,准备向法院起诉对方不当得利,以索回错汇的钱款。

提醒:汇款前要仔细核对账号

长春一家建行工作人员孙女士说,在进行汇款时,要仔细核对收款人的账号和姓名,一旦汇错,需要通过正常程序才能冻结对方账户,因此反复核对是预防汇错的关键。

在使用手机银行汇款时,为防止误汇,最好与收款人取得联系,双方仔细核对后再做操作,一旦汇错账户,要及时报警。“而网络上流传的,用输错密码去冻 结对方账户的事儿并不靠谱,要及时报警,通过正常程序冻结对方账户,为了避免错误汇款,可以把一长串账户每4个分成一组写,核对正确后再进行操作,这样出 错的几率会小一些!”

新文化网(赵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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