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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随意停车不设警示标志 罚200扣3分

2013-01-21 12:47  来源:新文化网
 据吉林电视台守望都市报道,近日,吉林省高速交警支队延吉大队在高速巡查时,发现随意停车的违法行为比较严重,按照新交规,交警加大了处罚力度。

  省高速公路支队延吉大队交警在巡逻图们方向74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在打开双闪灯后,随意停在路边。“根本都没有设立警告标牌,只打着双闪灯,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吉林省高速交警支队延吉大队中队长丁元江说。

  我国道路安全法规定,当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除打开双闪灯外,还需设置警告标识牌,提示后方车辆驾驶员前方有死车。防止其他车辆对前方车辆造成追尾事故。

  随后,高速交警发现两辆厢式货车因故障、物品散落,停靠在高速公路上,均未设立警告标识,并且停车时暂用了停车道。

  因高速公路上,车速极快,在不设置警告标识的情况下,随意停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新交规对这种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处以200元和扣3分的行政处罚。”丁中队长说。

  新文化网 陶叶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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