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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唱歌嘴里被塞钱 男子觉得被侮将他人脖子踢断

2013-07-11 09:41  来源:吉和网

吉和网7月9日报道 本来互不相识的两个人,因为朋友聚在一起吃饭。谁知醉酒后到KTV唱歌时,因为几句话大打出手,一男子将钱塞到另一名男子嘴里,该男子觉得被侮辱,将对方打倒后,将其脖子踢断。

今年29岁的沙某是吉林市永吉县口前镇人。2012年12月26日晚,沙某和朋友王某约好一起吃饭,见面时,王某将于某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叫了过来。

席间,沙某、于某和另外一个朋友喝了2瓶白酒,之后又喝了几瓶啤酒,几个人都喝多了。随后,几个人来到吉林市船营区某KTV唱歌,又喝了不少酒。

期间,沙某扶着于某去卫生间,在走廊里,沙某向于某要电话号,希望跟他交个朋友。但于某没有给,反而对其辱骂,并给了沙某一个嘴巴。

沙某一气之下抱住于某推在墙上,此时,于某从兜里掏出钱塞到沙某的嘴里。这下,沙某彻底被激怒了,他将口中的钱吐了出来,抱住于某将其摔在地上,并用脚踢于某的颈部。

走廊内的服务生看到后,赶紧将两人拉开。此时,沙某的朋友也从包房里跑出来,将两人拽到包房内。进去后,于某感觉脖子疼,就躺在了沙发上,沙某跟朋友打过招呼后离开了KTV。

随后,剩下的几个人将于某送到附近的一家旅店休息。早上起来的时候,于某称脖子难受,起不来了,几个朋友赶紧将于某送到吉林市中心医院。

经诊断,于某的脖子由于外伤,造成颈椎错位骨折。在于某住院期间,于某的父亲就医药费一事与沙某产生分歧,于是他报了警。

2013年1月23日,民警在昌邑区某饭店将犯罪嫌疑人沙某抓获。沙某到案后,如实交待了于2012年12月26日晚在KTV和于某发生口角,并将于某打伤的犯罪事实。

目前,沙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记者 刘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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