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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曹大海涉黑案15日开庭审理 43名被告受审

2013-10-16 09:18  来源:新文化网
涉黑案
曹大海涉黑团伙43人出庭受审

  新文化报延吉讯(记者 杨威)备受关注的延边曹大海涉黑案昨日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主犯曹洪军(又名曹大海)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其团伙成员共被控18项罪名。

  2010年8月,延边州公安局相继接获了延边州州长信箱及全国、省打黑办批转的延吉市曹大海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线索,2012年5月16日,延边州公安局经过长期缜密侦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打掉延吉市以曹大海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

  昨日开庭第一天,检察官用了一上午才读完达62页的起诉书。主犯曹大海一人被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以及其他罪名,其他成员李文化、陈佳佳、姜国明、郝东清、曹红海等均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其他罪名。

  检方指控的18项罪名包括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 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司资金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虚报注册资本 罪,抽逃出资罪。

  该案创下延边州法院审理的几个之最:被告人最多,共计43名;聘请律师最多,出庭律师27名;指控的罪名最多,18项;犯罪事实之多,违法犯罪 事实多达146起;案卷卷宗之多,案件卷宗多达196卷;庭审时间长,预计庭审时间12天;调动警力80余人,公安民警10多人,法院工作人员10多人。

  在起诉书指控的第一项犯罪事实“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详细指出该团伙形成和猖獗一时的过程和原因,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首次指出,“该组织的犯罪活动得到时任延吉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新文的包庇。”

  起诉书称,1998年以来,被告人曹洪军纠集郝东友(已死亡)、侯延辉、陈永军、张海涛等人一起在延吉社会上混,为了抢跑线车的生意,发生过打 仗斗殴事件。1999年曹洪军认识李文化后,在李文化的帮助下,曹洪军成立了物流公司,并逐步进入延吉市建筑市场,获取巨大经济利益,为该组织积累了一定 的经济实力。以此为依托,至2012年5月,逐步形成了以曹洪军为组织领导者,以姜国明、郝东清、陈佳佳、李文化、姜春雷、刘辉、陈永军、张海涛、池光 伟、李明虎、朴成浩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曹红海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具有明显层级,不成文的组织纪律,人数多达数十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寻衅 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控制延吉市二手手机市场,为该组织成员获取经济利益,采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在延吉市内为他人强行讨 债,从中敲诈勒索,在延吉市内造成恶劣的重大影响。

  该组织为了更好地控制手下成员,笼络人心,为该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后,出钱找关系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对为该组织利益受伤的手下成员提供医疗 费,使该组织成员在违法犯罪时更加有恃无恐,该组织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犯罪准备了枪支、管制刀具、棍棒等凶器。为了逞强好胜、确立强势地位, 在延吉市内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树立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权威,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感,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的犯罪活动得到时任延吉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新文的包庇。

  记者了解到,曾任延吉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刘新文在曹大海落网后很快被抓并批捕,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一年多。他的案子公安机关已经结束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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