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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保胎留给妻万元欠条 孩子流产2人离婚闹上法庭

2013-10-25 21:58  来源:吉和网

吉和网10月25日报道 “要离婚可以,把孩子生下来。”“要孩子可以,给我1万块钱。”对话的是家住靖宇县的一对80后小夫妻。两个人因相爱走到一起组建了家庭,因为妻子与公公相处不和,导致夫妻俩感情失和,最终走上了离婚的道路。

“本以为法院判离后,我和她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怎么又冒出来这么个欠条?”靖宇县的小李看着前妻小刘手上拿着的“欠条”气愤不已。

小李称,这个所谓的欠条是当初俩人没离婚时,小刘恰巧怀孕,这个意外的惊喜,让这个岌岌可危的家庭看到了希望。为了维护这个小家,小李恳求小刘生下孩子,医生也叮嘱小刘怀胎4个月不宜做人工流产,小刘考虑再三后决定答应小李的请求,但提出小李必须给自己1万元钱。

小刘以生孩子为条件提价钱,让小李很不满,但是想着这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小李便答应了,同时两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里只写了小李答应给小刘1万元钱的事,生孩子的事却只字未提。

这件事情没过几天,小刘和小李又因为生活琐事争吵起来,两个人都觉得已经没有生活在一起的必要了,小刘提出打掉孩子,小李因为担心妻子的身体,便陪着她一起去医院流产。

随后,两个人离了婚。小李因为小刘打掉孩子伤心极了,打算和小刘这辈子都老死不相往来,没想到因为一份协议两人再度对簿公堂。

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协议是以小刘生孩子为附带条件的协议,而且小刘拿出的证据证明是小李陪她去的医院,鉴于小李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个协议是附带条件协议,只能将此作为一般性欠款纠纷,判决小李给付小刘1万元钱。

小李对此不服,于近日上诉至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李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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