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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公布一批医药价格信息违法案例

2014-09-09 23:06  来源:新文化网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价格也是百姓关注的焦点。然而看似明码标价的药品,真的就已经做到了实价销售了吗?9日,吉林省物价局公布了一批医药价格信息违法案例。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明码背后的实价的确值得商榷。

  案例一:同种药品 医院售价高出药店7倍

  同厂家、同规格、同品名,唯一不同的就是价格。

  看到这样的事情您第一个反应是什么?不理解?不可能?还是不相信。无论是那种答案,现在可以告诉您,这是真的,这就是发生在你我身边的事实。 2013年9月,长春市 李大爷,到吉林省物价局反映情况,称到某医院看病,院方给李大爷共开了三种药,分别是肤痒颗粒、皮肤血清丸、联苯苄唑凝胶,价格共计361元,觉得药品价 格很贵,无法承受。随后,李大爷到其他零售药店查价格,发现在其他药店价格合计却是50元左右,价格竟高了7倍还多,价格差距比较大。

  案例二:医院明码标价 检查费用超出国家定价30元

  清清楚楚的价格,稳稳当当的公示,治病救人的医院,当三者结合时,您还会有怀疑吗?

  下面这个现实告诉您,怀疑,真的是一种必要的品质。 2013年7月4日,王先生打电话给吉林省物价局反映说:某医院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的收费是100元,感觉比较贵,不知道政府对于这个项目到底定 的多少钱。对此,省物价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核查后发现,按照相关规定,王先生所做项目的标准定价应该是70元,医院所收取费用中多出标准30元,属于滥收 费。

  医药流通不透明 零售药店“随意”成医药价格违法根本原因

  “目前在全国医药市场上药品品种类繁多,品种多达数十万种,普遍存在着同质、同效产品价格不同,同类产品不同地区价格不同,同类产品不同的经销 单位价格不同,同一产品医保招标价高于零售价等问题,我省此类问题同样存在。”针对公布的案例,吉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药品和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 商品,属于准公共产品范畴,社会关注度高,其价格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及各省价格主管部门对医疗服务项目和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 价格进行了全面理顺和调整,着重加强药品市场交易价格的监测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不过,目前,我省医药市场流通环节还存在医疗服务价格不够透明、耗材价格偏高,特别是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价格离散度过大、企业自律不够等实际情况,不能够很 好的规范价格行为,不能更好的在公开的环境下使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合理竞争,不能更好的够保护我省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正当价格权益,不能更好的保障人民 群众合法权益。

  新文化网(胡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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