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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摘环伤了子宫和肠子 院方承认医生失误导致

2014-11-25 10:55  来源:新文化网

QQ截图20141125071931

李女士手术后的腹部照片 记者 王强 摄

新文化报吉林讯(记者 杨晋浩)45岁的吉林市民李女士,是一名月嫂。因为想再要一个孩子,10月4日,她来到吉林市某妇科医院做摘节育环手术(以下简称“摘环”)。没想到,手术险些夺走她的性命。

先是医生操作失误,造成其子宫和肠子被捅破,后又误诊李女士腹痛难忍是肠胃感冒,一度耽误了治疗。

对此,院方表示,医生在做摘节育环手术中失误给患者造成的伤害,及后期误诊,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已支付了近10万元的治疗费用。目前,双方就后续赔偿费用还没有达成统一意见。

摘环手术后 肠子拧劲儿疼

11月22日,李女士在自己的家中讲述了做摘环手术险丧命的整个过程。

“我特别喜欢小孩,才选择了当月嫂,从新加坡工作回来后,我就想着自己再要一个小孩。”李女士说,10月4日,她选择了来到吉林市某妇科医院做摘环手术。经医生检查后,医生建议她做摘环和宫修手术。为了减轻疼痛,她选择了3000多元的无痛治疗。

在医院做完手术后,李女士就回了家,在半路上,她的下腹就开始疼痛。“开始时,我还强忍着,以为是麻药过劲了,才引起的疼痛。后来疼得实在是忍不住了。”李女士说,那种疼就像肠子被人拧着劲儿地疼。

医院复查 医生称肠胃感冒

随后,李女士与做手术的医生取得联系,对方建议她吃点止痛药。“我连吃了两片止痛药都不见效,于是强忍着腹痛度过了一夜。”李女士说,第二天,她再 次来到医院,做手术的医生说,这是肠胃感冒,给开了藿香正气水和管胃的药,还打了两个吊瓶,最后花了400多元烤了一次电疗后,才离开。

回家后,李女士喝了医院开的药,可下腹疼痛比前一天疼得还要厉害。“于是我又联系了做手术的医生,对方还让我按照肠胃感冒去吃药。”李女士说,第三天早上,由于下腹疼痛,她就起不了床了。

原来子宫穿孔、小肠被捅破

10月6日,家人看到李女士特别难受,就把她送到了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经医生检查后发现,李女士病情危重,并下了病危通知书。

据李女士的表哥孙先生介绍,当把妹妹送到医院时,她已昏迷了。“当时,妹妹血压微弱,心跳特别快,医生用针管从妹妹腹腔里抽出一管液体,经化验,腹腔里都是粪便。”孙先生说,经第三人民医院医生的救治,妹妹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这时,家人就问医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李女士腹腔里都是粪便。“医生的回答是,妹妹子宫穿孔,小肠也被捅破,与做摘环手术有关。”孙先生说,随后,他来到某妇科医院,把妹妹的情况与医院说了。

后续赔偿仍未达成一致

“医院了解妹妹的病情后,没有推卸责任,还支付了3万多元的治疗费用。”孙先生说,10月13日,妹妹的病情恶化,高烧不退,家人又把妹妹转院到长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经19天的治疗后出院。某妇科医院又给拿了5万多元的治疗费用。

“先是手术失误,将我的子宫和小肠捅破,随后又误诊,这家妇科医院的医生太不负责,做个摘环手术险些让我丢了性命。”李女士说,现在她一说话下腹就会疼痛,肚子上都是手术留下的各种伤口,日后需做美容手术恢复。

目前,李女士的身体没有完全恢复。

“长春医院的医生说了,以后就是身体恢复了,也会有肠梗阻的症状,很多黏的东西,如山楂、苞米、地瓜、大枣等食物再也不能吃了。由于身体未及时恢复,短时间内也不能生育了,再次做妈妈的梦想也破灭了。”李女士认为,这家妇科医院和医生都有责任。

目前,李女士与医院多次协商,但双方就后续赔偿费用还没有达成统一意见。

院方:

已支付近10万元费用并暂停当事医生的工作

随后,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吉林市这家妇科医院,院方对此事并没有推卸责任。据该院杨院长介绍,该院是一家妇科专科医院。得知有患者在本医院做完摘环 手术后出现子宫穿孔、小肠被划症状后,他们立即去看望了患者,并主动支付了相关治疗费用,也包括在长春医院的治疗费用,共近10万元。

“看了李女士的检查结果,确实造成了伤害,我们不推卸责任,医疗事故和误诊我们医院有责任,我们承担。病人该看病看病,费用我们承担。”杨院长说,李女士从长春医院出院时,还是他们医院出的救护车去接回来的。

“给李女士做手术的医生姓刘,今年60多岁了,是一名资深妇科医生,经验丰富。事后,我们也对刘医生进行了询问,她自己都说做了一辈子这样的手术, 也没有想到会出这样的意外。究其原因还是医生手术操作过程失误导致,后来患者确实曾找过医生,医生错当成胃肠感冒。”杨院长说,现在医院已暂停了刘医生的 工作,等到和患者的纠纷解决后,再处理刘医生的问题。

该妇科医院法人代表翁国强表示,出了医疗事故和误诊,医院不会推卸责任。但患者要80万,得有凭证。医院希望患者做医疗鉴定,通过司法程序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由于之前双方多次接触有私了的想法,所以此事还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卫生局:

应走正规司法程序来解决赔偿问题

据吉林市卫生局副调研员魏矛介绍,吉林市这家妇科医院是一家私立医院。根据相关规定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医院应主动向当地卫生部门做上报。

“超过万元以上的医疗事故赔偿,医院和患者双方应该通过医调委做医疗事故鉴定,或直接走诉讼程序,通过法院委托医学会做鉴定来解决,患者应走正规司法程序来解决赔偿问题。”魏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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