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CCCITY > 新闻中心 > 吉林新闻 > 正文

吉林市男子向昔日老师行骗 诈骗老师同事42万

2014-12-16 10:13  来源:新文化网

毕业后,和小学老师还常常有联系。这位老师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介绍的三名同事的亲属会被这位昔日学生骗走42万余元。

今年9月中旬,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清源派出所民警在走访辖区某中学时了解到,该校的一名毕姓老师可能被骗了。此时,正值全省公安机关“打侵财抓逃犯”专项行动期间,民警提高了警觉,找到毕老师了解情况。

原来,毕老师多年前曾在一个小学内任教,其中教过一个学生齐某,今年已经29岁。虽然他已经毕业多年,但两人始终保持着联系,尽管并不是十分密切。

2012年初,一次偶然聊天时候,齐某提到了自己的干妈在吉林市民政部门当领导,有能力为复转军人和毕业大学生安置工作。毕老师听说后,便热心将其 三名同事的亲属介绍给齐某。齐某谎称能通过干妈的儿子吴某,将这些人分别安置到吉林市热力公司和公用事业局工作。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齐某先后从3人处 拿走人民币合计42.35万元。但是,齐某拿走钱后,迟迟未能为3人安排工作,并且到外地居住,不在吉林市出现。

办案民警王秀明介绍,2013年10月份,毕老师久久联系不上齐某,便自己凑了42.35万元,给了3名可能被骗的同事亲属。

此信息被报至派出所后,清源派出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开展案件查破工作。一方面,民警多次耐心细致做家属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经过近一个月的走访调查,确定齐某目前在大连市活动。

今年10月11日,齐某在父母陪同下到清源派出所投案自首。但是,齐某到案后,心存侥幸心理,拒不承认其行为涉嫌诈骗,并编造多种理由,试图逃脱法 律制裁。但面对办案民警先期取证的五十余人次调查材料,齐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并如实供述其以安置工作需要好处费名义分别骗取安某、李某、段某人民币共计 42.35万元的犯罪事实。随后,齐某被刑事拘留。11月末,齐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工作中。  

新文化网(李洋)

    新闻 | 长春 | 吉林 | 社会 | 教育 | 事故 | 法治 | 视频 | 新鲜事 | 北京 | 国际 | 房产 | 历史 | 娱乐 | 科技 | 农业 | 网贷 | 情感 | 健康 | 招聘 | 推广 | 供求 | 出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