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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ATM机取款后忘拔银行卡 被人取走4300元

2016-06-21 23:38  来源:新文化网

这几天,江城市民刘女士一直很上火。6月8日,她在ATM机取款后,银行卡遗落在机器上,没想到,她前脚刚走,后来的一名女子就连续三次“淡定”地取走了她卡里的4300元。目前,刘女士已经报了警。

事发:取钱忘记拔银行卡

16日,新文化记者见到了刘女士,说起事发经过,她显得十分懊悔。8日下午6点40分左右,她去解放东路附近一家银行ATM机取款,“当时着急有事,我取了500元钱就走了。”

第二天,刘女士突然发现银行卡不见了,她仔细回忆,取钱时未把银行卡退出来。于是她去银行查询,由于该银行卡是亲属名字办理的,14日,她的亲属赶到银行,才办理了补卡。

“我一查余额,吓了我一跳,卡里原本还剩下4400多元钱,现在只剩下138元。”刘女士立即让银行工作人员打出该银行卡的流水账单,这才发现,她的钱被别人取走了。

监控录像:一女子连续三次取走4300元钱

刘女士拨打电话报警,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东局子派出所民警介入后,协调银行调取了ATM机的监控录像。

刘女士用手机拍摄了一段录像,记录了事发经过。当日下午6点41分,刘女士取完钱后,从自助银行走出来。门口一名穿碎花半袖的中年女子与一名穿深色T恤的男子正在交谈,男子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女子从塑料袋拿出吃的东西,放在自己嘴中。

6点41分55秒,该女子来到ATM机前,直接操作起来。“当时我的银行卡就在机器里,没有退出,也没有被吞卡。中年女子表情十分‘淡定’,就像从自己卡取钱一样,直接在我的卡里取了钱。”

6点44分39秒,中年女子拿着一沓钱转身离开。“银行流水账单显示,我的卡被连续取了三次钱,第一次500元,第二次3000元,第三次800元。”刘女士说,中年女子取完钱后,把她的银行卡也拿走了。

如果主动归还 不会追究责任

“我这个月的生活费都成了问题。”刘女士说,4300元钱对于一个工薪阶层来说,也不是小数目。事发后,她多方走访附近小区、市场,有人表示,该女子有些眼熟,可能是附近居民。

“取走我钱的人,可能是一时动了歪心思。可这钱她能安心花吗?现在警方已经掌握了她的容貌特征,我希望她能主动归还。”刘女士已经把取钱女子的照片 发在微信“朋友圈”里,多个知名微博网友和微信公众号也发布了相关信息,“如果认识她的人看到,对她来说会有很大压力,如果她能主动归还,我不会追究她的 责任。”刘女士希望广大读者、网友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如果您认识照片中的女子或知道她的下落,或者您就是图片中取走刘女士钱的女子,您想把钱还给她,也可以直接联系我们,本报吉林记者站热线电话:0432-62498813。

律师说法:冒用他人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拾得他人信 用卡并在ATM机上操作取钱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包括储蓄卡等,而不局限于生活中通常所指透支消费的 信用卡;“拾得”包括别人遗忘在ATM机里而进行操作这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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