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CCCITY > 新闻中心 > 社会|国内 > 正文

前妻离婚5个月与他人生子 不孕男索精神损失费

2013-07-16 22:28  来源:武汉晨报

因不能生育,夫妻离婚,协议离婚5个月后,前妻生下一男孩。近日,男子得知前妻曾搞婚外恋,要求前妻赔偿精神损失,被法院驳回。

12年前,家住武昌的小张与妻子小文恋爱结婚。婚后,两人一直无法生育,到医院一检查,发现小张没有生育能力。随后,夫妻俩渐渐出现了矛盾。

2005年,小文与他人发生了婚外情。不久,两人协议离婚。因考虑到自己的过错,小文主动提出将价值40多万的房子,划归男方所有。小张在1年内支付给小 文10万元的房屋补偿金。两人离婚一个月后,小文马上与其情夫结婚,并在婚后4个月生下了一个男孩。小张得知此情况后大为震怒,拒付10万元补偿金,并将 前妻告上法庭,要求精神赔偿。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前妻小文也一纸诉状,把小张告上了法庭,要求小张履行《离婚协议书》。近日,法院判决,小张在15日内,将房屋补偿金交付小文。

[ 律师说法]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宏伟说,《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本案中,作为过错方,小文在协议离婚时,已对小张在财产上作出了让步,小张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义务。而小张提出的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新闻 | 长春 | 吉林 | 社会 | 教育 | 事故 | 法治 | 视频 | 新鲜事 | 北京 | 国际 | 房产 | 历史 | 娱乐 | 科技 | 农业 | 网贷 | 情感 | 健康 | 招聘 | 推广 | 供求 | 出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