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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被公司派去某公司谈事 不幸醉酒身亡

2013-12-17 19:17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死者杨钊。

死者杨钊。

喝酒的小酒馆。 喝酒的小酒馆。

 

华西都市报:26岁小伙杨钊下午到甲方公司谈事,晚上与甲方工作人员到酒馆喝酒后,不幸醉酒身亡。“儿子是因工作喝酒,单位应承担责任,”杨钊父亲称;杨钊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班非工作喝酒,与公司无关。

“我儿子才26岁,下午公司派到甲方谈事,晚上与甲方人员喝酒而醉酒身亡。儿子去世半个多月,我找公司,说是因私不承担责任。而甲方人员说,让我们 走司法程序……”半个月来,两鬓斑白、56岁的南充市南部县的杨明德,为醉酒死亡的儿子杨钊讨说法,不断往返于南部县和绵阳之间。一同喝酒的人称,下班后 喝酒,不属于工作范畴;杨钊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非因工作而喝酒,与公司无关。

同桌喝酒:喝酒两小时26岁小伙醉酒身亡

醉酒身亡者叫杨钊,今年26岁,是绵阳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名职员。“11月29日下午3点过,我到他办公室,他说要去现场。晚上6点过,他告知有饭局。9点,同事打电话说喝醉酒让我去接,哪知送到医院后,他几分钟就走了……”死者杨钊女友李丹回忆说。

据了解,11月29日下午3点,作为乙方嘉来建工、负责嘉来房产开发某项目现场负责人的杨钊,前往甲方嘉来房产公司谈事。当天下午5点零5分,杨钊和嘉来房产公司4位同事,相约前往御营坝“任我行”小酒馆小聚喝酒。6点14分,杨钊等4人进入“任我行”小酒馆开始喝酒。

“开始以为他喝多睡着了,就请杨钊的女朋友来接,没想到,送到医院抢救时已停止呼吸了。”同杨钊一同喝酒的嘉来房产公司的王智介绍,4个人开始每人 叫了两瓶“含笑半步癫”,后来,另一个朋友童某加入,又一共喝了四五瓶“含笑半步癫”。当晚7点过,杨钊已出现醉意,8点过醉倒在地,9点10分送往医 院,9点15分心跳停止,醉酒身亡。

小酒馆称:只有十多度共喝了十多瓶

“他们几个当天晚上喝了10多瓶饭店的散酒,叫含笑半步癫,只有10多度。”“任我行”小酒馆一位自称是大堂经理的男子介绍,“当晚4人在6点14 分进入酒馆,先拿了8瓶酒。7点过,又来了一男子参与到酒局中。8点10分左右,一小伙便侧躺在另一桌的椅子上。”该大堂经理说:杨钊醉酒一个小时后,其 女友赶到小酒馆。“我赶到时,杨钊躺在椅子上,裤子上也湿了,像是小便失禁。”李丹说,晚上9点06分,她接到同杨钊一起喝酒的李池电话后赶到现场,看到 杨钊吐得全身都是污物,将其送到中心医院,经抢救后发现,杨钊已没脉搏,心脏停止了跳动。

他醉酒身亡 算公还是因私?

王智称,当天他和李池、李力(微博)、杨钊叫了共8瓶酒。随后,同事童赵鹏加入了喝酒,5人又喝了四五瓶酒。8点56分左右准备结束喝酒,当时杨钊与童赵鹏都喝醉了,两个坐在椅子上,看样子是睡着了。

王智说,见两人喝醉了,随后打电话给杨钊女友李丹,20分钟后,李丹到现场。因自己清醒些,就送童赵鹏先回家,随后自己再回了家。晚上9点10分, 把以为喝醉酒的杨钊送回家,见情况不对,李池、李丹等人随即将其送往医院。不久,得知杨钊出了事。王智称,和杨钊喝酒是下班后的事情,不属于工作范畴。杨 钊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杨钊几人喝酒,属于下班时间,且不是因工作而喝酒,与公司无关。

“为何儿子醉酒一个小时,同桌喝酒者没将他送医呢?”杨父说,通过警方调取的监控看到,儿子倒在了椅子上,而一起喝酒的朋友,不但没送医抢救,还拿出手机对杨钊进行拍照。最后,是杨钊的女友送人去了医院。

“醉酒致死,到底是因公还是朋友聚会醉酒死亡呢?”杨钊的父亲杨明德很疑惑,“儿子因工作与对方工作人员喝酒导致醉酒身亡,所在单位也负有责任。”杨明德说。

“杨钊因醉酒时间过长,未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而不治身亡。”办案民警王冲说。目前,此事件还在调查中。律师说法

饮酒致人出现危险时同桌喝酒者应采取措施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同朋友饮酒是一种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后果。但若一起饮酒导致其中一人可能出现危及生命、健康安全危险时,其他人就负 有了排除这种危险的义务,比如应当采取送医治疗等措施避免危险发生,若其他人由于疏忽而未采取相应措施,致其中一人死亡,则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酒馆也负有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即其对顾客的照顾、注意义务高于普通人,若普通人都能判断出,顾客烂醉如泥的状态应当送往医疗机构救治,而酒馆却未采取任何行动,则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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