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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称喝1杯酒奖500元 陪酒女子醉亡

2012-11-28 09:27  来源:东方网

据《东方早报》报道,500元喝一杯酒!在高额奖励的诱惑下,20多岁的会所陪酒女子陈芸(化名)严重醉酒被送医院,7小时后年轻的生命终结。

陈芸家属认为,会所及当天消费的客人应当承担80%的责任,故诉诸法院索赔各类损失64万余元;会所及客人则称自己并无责任。

昨天,嘉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陈芸与会所之间到底有无雇佣关系、客人奖励制劝酒是否存在过错等。

当晚拿到小费4900元

2012年4月29日,20多岁的陈芸和往常一样到会所上班。她平时的工作收入主要是客人给的小费。当天晚上,包房客人特别大方,放言喝一杯酒奖励500元。

一杯又一杯后,陈芸严重醉酒。“我们听说,事发当天,陈芸给客人提供服务而拿到了4900多元的小费。”据会所介绍。

根据陈芸父母的诉状,4月30日凌晨2点严重醉酒的陈芸被送进医院。7小时后的9点30分许,陈芸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鉴定为重度酒精中毒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陈芸的死亡原因是窒息及重度酒精中毒。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报告证明死者去世后,心血中酒精含量为7.86毫克/毫升。

陈芸的父母认为,无论医学证明还是警方的检验报告都说明女儿陈芸去世时酒精中毒非常严重。

女儿在工作期间死亡,会所理应承担责任;当晚包房客人劝酒不当,亦有责。当然,女儿本身亦有责任,但大部分即80%的责任在会所及客人。

据此,陈芸父母将会所及所知道的两名包房客人贾某、吴某(均为化名)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4万余元。

昨天的庭审中,三被告均认为自己并无责任,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

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陪酒女与会所之间到底有无雇佣关系、客人奖励制劝酒是否存在过错等。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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