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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被逼在街头恶搞充气娃娃 网友:比日本人都变态

2014-10-17 21:24  来源:红网

  “看到这一幕,三观尽毁,惊叹不已!”14日,红网论坛网友发布了一篇题为《新宁结婚恶搞又上新台阶:充气娃娃闪亮登场》的帖文,称邵阳新宁县街头一新郎头顶内裤、身穿女性内衣,抱着一个充气娃娃,被逼做出一些“下流”动作,引不少人围观。

  邵阳结婚恶搞现充气娃娃

  帖中用多幅图片展示了当时的场景。网友纷纷跟帖发表感叹,“这哪是结婚啊,这简直就是上刑场。”“坑新郎坑到无下限,没名堂。”“太过了,看着毫无喜感,只有恶心。”“非常反感,不文明,比日本人都变态。”

  17日上午,记者辗转联系上发帖人蒋先生,他自称是新宁县人,此帖是他转发的新宁当地网站的帖文,“从图片的背景看,这就发生在新宁县‘崀之韵’广场,那里人流量比较集中,特别容易被围观。”

  社会学家:应尊重多元文化

  记者随后采访了中南大学社会学系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潘泽泉,潘教授称,这种现象属于一种亚文化,它表现为对传统主流文化的全面颠覆,对道德伦理、传统秩序的解构。

  “这是当代青年话语表达的一种方式,在经历禁欲主义之后对身心的一种释放,通过这种感性的表达,来呈现身体的或内心的欲望,也是现在青年文化的一个特点,以这种方式来呼唤存在感。”

  潘教授还强调说,未来的社会是一个多元的、差异性并存的社会,我们应对多元文化给予一定的尊重和包容,不能粗暴地、消极地进行评判,或污名化,附加过多负面的东西。

  律师:稍有不慎可能涉嫌违法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认为,这种结婚恶搞的行为稍有不慎就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规定了公民具有隐私权、名誉权,而网帖中这种以故意暴露他人隐私部位,做出猥亵动作等方式恶搞新人,视恶搞的轻重程度可能会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或隐私权。

  刘明律师还称,有些人采用下流手段恶搞新娘或者伴娘,这种行为可能会触犯刑事法律关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相关规定,并因此受到刑事处罚。(据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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