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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骗婚后无法离婚 状告民政局重获“单身”

2015-08-24 06:59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8年前,江油男子唐先生与外地来的“阿梅”结婚,并到民政局进行了登记。婚后不到一周,“阿梅”不辞而别,从此杳无音信。唐某因是已婚男子,无法再 相亲结婚。2014年,他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发现“阿梅”身份造假,法院无法立案。今年4月,为了重获“单身”,唐某将江油市民政局告上法院,请求撤销婚 姻登记。

8月23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法院已作出判决,撤销江油市民政局8年前对唐某和“阿梅”办理的结婚证,唐某终获“单身”。

被骗婚后无法离婚

男子因已婚不敢相亲

唐 某是江油市九岭镇的一名村民,2007年11月,经人介绍,他与自称来自西昌市的“阿梅”相识 。不到半个月,唐某按女方要求,为其娘家兑现了大额“辛苦费”后,两人便走进江油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没过几天,“阿梅”就不辞而别,唐某几经寻 找无果。唐某介绍,因为“阿梅”离开多年,2014年初,有亲朋愿意帮他相亲成家,但由于自己属于已婚人士,必须先离婚后才能再婚。于是,2014年6 月,唐某到江油法院起诉与“阿梅”离婚。

然而,让唐某没有想到的是,经法院调查,跟他结婚的女子并非“阿梅”,只是冒用了“阿梅 ”的身份信息,至于她的真实身份,无从得知。而真实的阿梅生于1987年,常驻西昌市,她从未到过江油,更不可能与唐某办理结婚登记。因此,法院裁定唐某 起诉离婚因无明确被告,无法立案。

“法院无法立案,不能判我离婚,我就永远是已婚,哪里还敢有人跟我相亲,跟我结婚?”得知此消息后,唐某很是苦恼。

状告民政局

撤销婚姻登记获“单身”

唐某说,后来有亲朋的提醒,既然“阿梅”是假冒别人的身份,那么当初民政局就不应该办理结婚证,可以要求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于是,今年4月28日,唐某向江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江油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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