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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宝投资老板周辉借P2P圈钱被批捕 约3亿元本金未归还(2)

2014-04-17 10:56  来源:钱江晚报

  浙江警方对P2P网贷平台投资者发布预警

    全省已有10家平台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

    据统计,全省已有10家平台因涉嫌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什么是P2P网贷平台?

    答: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简称,即“个人对个人”。从媒体的报道归纳看,P2P网贷平台简单说即由某个企业搭建一个平台,由需要钱的人发布需求,投资人参与竞标,由平台撮合双方交易的完成,并收取一定服务费的一种网贷模式。

    2、P2P网贷平台存在怎样的风险?

    答:从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情况看,部分P2P网贷平台被利用为非法集资工具,存在风险隐患。

    (1)信息不对称。普通投资者对一些P2P网贷平台的资质不了解、对其出借的项目不了解、对规范的P2P网贷平台的运作模式和标准不了解,从而容易上当受骗。

    (2)易引发非法集资犯罪。P2P网贷平台原本是网络借贷资金撮合的一个中介平台。但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的P2P网贷平台非法募集资 金,形成“资金池”(把资金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像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空间),再以高利转借给他人;有的P2P网贷平台虚构借款事由,将募集的资金用 于自己的公司经营,达到“自我融资”的目的;有的P2P平台对于借款人及借款用途疏于核查,造成大量虚假借款需求。

    3、如何简单判断被骗?

    答: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调查P2P网贷平台的资质、调查P2P网贷平台出借资金的用途等方式,以及出借资金流转方式是否安全(如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与合法与否)等,判断P2P网贷平台是否规范运作。

    本报通讯员 吴亮辉 本报记者 柏建斌

    2011年2月以来,“中宝投资”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为名,以高息为诱饵,对外发布含有虚假借款人和虚假借款用途等内容的贷款信息,向全国各地公众大量吸收资金。

    2013年12月13日,有关职能部门向衢州市公安局移送线索,举报浙江省衢州市中宝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周辉有实施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违法犯罪嫌疑。

    2014年1月2日,衢州市公安局对周辉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

    2014年3月13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此案涉及全国30余个省市1600余投资人。警方查扣现金1.7亿及汽车等财物。目前尚有1100余名投资人约3亿余元人民币本金没有归还。

    2014年4月14日,犯罪嫌疑人周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报通讯员 张飞 吴亮辉 本报记者 柏建斌/文 梁津铭/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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