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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股发回购公告上限达167亿 机构:3.5万亿资金可入场

2018-10-29 13:56  来源: 券商中国
《公司法》针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制度的修改,让回购骤然升温,28日晚间,突然增加的上市公司回购公告,成为A股市场的一道风景线。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10月28日晚间,共有41家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提议或最新进展公告等,《公司法》刚刚修订通过,回购将当仁不让成为市场热点,券商中国周六就曾推出报道(《机会来了!回购将成A股热点,三方面修改完善股份回购规定,公司法修订已过会》点击蓝字,阅读原文)。

  具体来看,恒力股份、辉隆股份、美盛文化等16家发布回购预案,均胜电子、鹏博士、红豆股份等15家发布回购最新进展,人福医药、吉鑫科技等5家公司董事长或控股股东提议回购,*ST因美和英飞特2家发布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新力金融(维权)和信息发展回购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湖中宝对调高了回购规模和回购价格。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发现,昨晚上市公司发布的回购公告有八大特征:

  一是上市公司发布回购预案(恒力股份、辉隆股份、美盛文化、拓维信息、双一科技、运达科技、中文传媒、韦尔股份、阳光城、中设集团、通威股份、和晶科技、渤海轮渡、通化东宝、回天新材、东吴证券);

  二是发布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ST因美、英飞特);

  三是调高公司回购规模(新湖中宝);

  四是提高回购股份的价格(新湖中宝);

  五是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人福医药、吉鑫科技、精工钢构、合锻智能、浙江广厦);

  六是上市公司回购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力金融、信息发展);

  七是上市公司发布回购最新进展(均胜电子、鹏博士、红豆股份、广汇汽车、美克家居、华创阳安、浙数文化、天士力、维维股份、奥康国际、金诚信、科达股份、中央商场、怡球资源、歌力思);

  八是回购股份多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恒力股份、辉隆股份、拓维信息、双一科技、运达科技、韦尔股份、阳光城、中设集团、和晶科技、渤海轮渡、回天新材)。

  券商中国记者粗略统计,若按照回购规模上限计算,上述41家上市公司回购上限规模达167.51亿元。

  兴业研究发布研报表示,截止2018年中报,全部A股现金及等价物总额达26.15万亿。假设现金持有占比超过8%的公司将超出部分用于回购,共有2212家上市公司可进行回购,总金额达3.49万亿。若现金占比高的公司进行回购,3.49万亿的回购金额对于46万亿总市值的A股提振效应明显。

  41公司回购上限167.51亿,回购公告呈现八大特征

  1、16家上市公司集体发布回购预案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10月28日晚间,共有16家上市公司集体发布回购公司股份,分别是恒力股份、辉隆股份、美盛文化、拓维信息、双一科技、运达科技、浙江广厦、中文传媒、韦尔股份、阳光城、中设集团、通威股份、和晶科技、渤海轮渡、通化东宝、回天新材、东吴证券。若按照回购规模上限计算,16家上市公司回购预案规模约62亿元。

  其中,回购规模最大的是恒力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

  其次是通威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结合公司近期股价,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7元/股。

  2、发布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

  10月28日晚间,*ST因美和英飞特发布《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意味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正式启动。

  具体来看,*ST因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力度较大: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7,48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3%,最高成交价为4.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3,322,575.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英飞特则是小试牛刀,仅回购1000股。

  3、调高公司回购规模

  10月28日晚间,新湖中宝发布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提示性公告,对于回购股份金额进行了调整:

  原《回购股份预案》中拟回购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修改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4提高回购股份的价格

  新湖中宝不仅提高了公司回购金额,还提高了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

  原《回购股份预案》中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修改为“不超过人民币4.50元/股”,回购价格 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

  5董事长或控股股东提议回购股份

  10月28日晚间,有3家上市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分别是人福医药、浙江广厦和精工钢构。

  此外,还有两家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分别是吉鑫科技和合锻智能。

  其中,提议回购股份规模最大的是人福医药:回购规模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6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月28日晚间,新力金融和信息发展发布公告称,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15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最新进展,累计回购31.5亿元

  10月28日晚,15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股份最新进展,累计回购31.5亿元(部分股票回购金额包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其中,回购金额最高的是均胜电子,累计回购6100.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累计回购金额达15.55亿元,回购价格区间为21.7元/股到27.3元/股。

  此外,累计回购金额超过1亿元的还有5只股票,分别是鹏博士、红豆股份、广汇汽车、美克家居、华创阳安,累计回购4.02亿元、3.69亿元、2.08亿元、1.39亿元、1.37亿元。

  回购股份多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用途成为市场关注重点。券商中国记者整理28日晚间刚刚发布回购预案的16家公司发现,回购股份多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恒力股份、辉隆股份、拓维信息、双一科技、运达科技、韦尔股份、阳光城、中设集团、和晶科技、渤海轮渡、回天新材11家公司公告称,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法》修改,股份回购制度“升级”

  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署名为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说明中提到,针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草案从三个方面对该条规定作了修改完善:一是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二是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三是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

  此次公司法的修订主要聚焦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层面,修订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将现行规定中“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这一情形修改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增加“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两种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性规定。

  二是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规定公司应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必经过股东大会决。

  三是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为防止上市公司滥用股份回购制度,引发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利益输送行为,增加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删去了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应奖励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的规定。

  证监会、交易所力挺上市公司回购

  进入2018年以来,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都进行了积极回应。

  对于此次公司法的修改,证监会表示,此次公司法修改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针对现行规定存在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较少,实施程序较为复杂,回购后公司持有的期限较短,难以适应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实际需要等问题,适当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适当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和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期限,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库存股制度,并补充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

  证监会还表示,《修改决定》进一步夯实和完善了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持,意义重大:

  一是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二是有助于健全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深化金融改革。三是有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8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将尽快制定配套业务规则,支持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实施股份回购。目前,相关股份回购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告格式指引已形成初稿。上交所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抓紧予以修订和完善,尽快发布实施。

  深交所此前曾发布增持及回购公告格式,支持市场增持回购行为。深交所从三个方面对相关信息披露作出明确要求:

  一是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细化回购股份数量、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实施期限等披露要求,并要求披露提议人、提议时间、前六个月交易本公司股票情况,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二是回购预案的审议、实施程序及风险提示。明确上市公司终止回购预案应当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不得授权董事会决定终止事宜。

  三是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明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后应及时申请开立回购专用账户,以及需履行披露进展公告义务的时点。

  回购或将贡献超3万亿潜在资金

  众所周知,美股大牛市离不开上市公司的大举回购。光大证券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美国股票市场普通股回购发生17639例,公告的回购金额达到8.6万亿美元,单笔回购平均规模4.89亿美元,远高于A股公司的6000万人民币/笔。

  安信策略指出,今年A股的回购规模已经超过了A股以往任何一个全年,而且上市公司主动大手笔回购也频频出现。预计随着制度的大幅优化,未来一个阶段A股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数量与金额有望进一步走高,市场需要积极关注即将兴起的回购潮。

  兴业研究发布研报称,2018年以来,股票市场接连地量下跌。同时,A股也出现了历史上最大回购。2018年前三季度回购金额达257.5亿元,相当于2015-2017年三年的回购总额。即便如此,对比美股2009年以来9年牛市期间的回购金额(年回购均值2.4万亿美元),A股回购力度还是稍显不足。这可能也是市场持续没有打破悲观预期的原因之一。此次制度修订,便利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加速回购,将有效强化投资者信心。

  安信策略认为,当前对于A股市场不应过度悲观,政策层对A股市场体现了高度重视,未来的稳金融及对民营经济的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股权质押问题的化解,G20中美首脑会晤,四中全会时间确定及召开等未来一系列积极因素将对A股市场提供有力支撑。安信策略认为投资者应该积极关注市场涌现的变化与机会,近期尤其应该重视政策鼓励支持下的上市公司回购的兴起。

  兴业研究表示,若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或将贡献超3万亿的潜在资金。当前,A股上市公司自有现金充沛。根据统计:A股上市公司现金及等价物占资产比重平均值达15%,远高于美股上市公司的5.8%。政策松绑之后,鼓励现金较多的公司主动回购,是形成持续回购的可行路径。截止2018年中报,全部A股现金及等价物总额达26.15万亿。假设现金持有占比超过8%的公司将超出部分用于回购,共有2212家上市公司可进行回购,总金额达3.49万亿。若现金占比高的公司进行回购,3.49万亿的回购金额对于46万亿总市值的A股提振效应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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