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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激增背后 投资者遭遇高收益诱惑

2015-06-17 10:16  来源:法治周末
  承诺高额回报利益,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是所有非法集资案件的“最大共性”

  法治周末记者 赵晨熙

  法治周末实习生 马克布扎·叶 尔江

  “今年1月至5月,本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件,涉案金额33亿元,涉及投资人2900余人,新发案件数与2014年同期相比增长64.5%。截至2015年5月,全市累计各类非法集资案件共221件,涉案金额360亿元,涉及投资人27.6万人。”

  这是北京当前的非法集资现状。6月11日,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指导首都互联网协会新闻评议专业委员会召开,会议上通报了这一数据。

  数据说明“北京市的非法集资处于高发频发态势,案件规模快速上升,人均涉案金额明显增加,大案要案多发”。

  正是这一严峻形势,促使北京从今年4月到8月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项整治行动。

  经济学者宋清辉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强调,北京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项行动十分必要,因为近几年来,各类非法集资案件层出不穷,且已呈现出年年愈演愈烈的“激增”态势,“非法集资已经到了必须整治的时刻”。

  各地集中整治

  其实在今年4月28日举行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就曾用“爆发式增长”来形容当前的非法集资形势。

  一项数据似乎更具说服力。据权威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北京市非法集资案件共170件,集资款327.3亿元,集资人数27.3万人。当年新 发非法集资案89件,投资人有2.1万人,涉案金额172.6亿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分别增长了2.56倍、5.65倍、56.9倍。

  事实上,不仅在北京,在全国各地目前非法集资案件都在“横行”。

  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媒体透露,2014年全国非法集资案件不仅案发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等同比增长了近两倍,而且大案要案 数量显著高于2013年。其中跨省案件133起,同比上升133.33%;参与人数逾千人的案件145起,同比增长314.28%;涉案金额超亿元的 364起,同比增长271.42%。

  而非法集资案件也涉及到31个省份87%的市以及港、澳、台地区。除江苏、浙江、山东、福建、河南、湖南等原有高发地区外,北京、河北及山西、陕西、四川、重庆、甘肃、新疆成为新的高发区域,立案数和涉案金额均超过2013年数倍。

  为此各地也纷纷开展了专项行动。据法治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内蒙古、天津、广东、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等地在近期相继开展专项打击非法集资案件的整治行动。

  “非法集资之所以会受到严厉整顿,主要因其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互联网金融与 民间融资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郭华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首先非法集资扰乱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它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 融秩序,会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比如一些企业受到高息诱惑,纷纷将实体经济投入到非法集资的‘虚拟经济’中去,最终给实体产业带来致命打击。”

  同时非法集资也会导致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宋清辉指出,由于非法集资容易蔓延,属于涉众案件,且犯罪分子骗取资金后,往往会迅速转移、挥霍,使受害者损失惨重,因此极易引发上访等群体事件,危害社会稳定。

  “此外,因非法集资往往会以合法的外衣,比如出具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来骗取群众信任;或者利用政府招商引资有关照片代言虚假广告的方式误导舆论,诱使群众上钩;这也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宋清辉说。

  非法集资骗术多

  非法集资类案件为什么近年来会呈现出爆发性的激增?

  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刘少军看来,这是由多种原因所导致的。

  刘少军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首先从企业角度来讲,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阵痛显现,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资金链趋紧,而民间融资又存在较多困难,因此一些企业为了融资进而想出了“歪招”。

  从民众角度来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民众手中有了一些闲散资金,而传统的银行储蓄方式已不能满足投资增值的需要,同时由于缺乏投资知识,对股市、期货市场等正规资本市场的风险性存在顾虑,因此民众迫切希望寻求一种既有高收益又可以稳定保本的投资方式,而非法集资者正是利用了这一“空子”。

  刘少军强调,承诺高额回报利益,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是所有非法集资案件的“最大共性”。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梳理后发现,被曝出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涉事企业基本都为受骗者承诺了10%、甚至20%以上极高的回报利益,最终诱使民众上当受骗。

  2014年9月,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查封的总部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的黄金佳投资集团,其公司内部宣传的理财产品“中立仓”承诺利率就可达到15%左右,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但全国已有3.6万余人报案,报案金额达53.9亿元。

  “如果超过10%收益率,其实就值得警惕了,如果超过20%的话,基本上可以肯定是非法集资。”刘少军解释称,因为实体经济不可能提供这么高的收益,一般比较正常的收益率在5%左右,过高的收益就是假的高收益。

  “这个道理其实就像医院一样,三甲医院边上全是搞其他不正常行医的,三甲医院治不了的病,那些人说全能治,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刘少军说。

  有高回报作为“诱饵”,下一步的集资“骗术”则各不相同。

  据刘少军介绍,目前比较常见的是以国家政策为噱头,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编造一些承诺高额固定收益的虚假项目,骗取公众投资。

  这类非法集资骗术最典型的当属2004年的“万里大造林”项目。

  2004年1月,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通辽市注册,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在内蒙古以每亩每年2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承包租赁土地种植幼苗,或直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林地,再以每亩林地266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买受人。

  该公司以托管合作造林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不断发展业务人员认购或介绍他人认购“林权”的手段,最终诱使全国3万多人投资所谓速生丰产杨树林,变相吸收资金,转让林地43万余亩,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该公司为了披上“合法外衣”,极力宣传“托管造林”模式是在响应中央的9号文件精神,致使很多民众对其发展前景深信不疑。同时该公司夸大林木生长量及林业投资回报率,许诺了极高的投资回报率及出材量,甚至不断宣传投资林业零风险。

  刘少军指出,这起案件得以成功的关键就是行骗人以响应国家农业政策为由,通过虚构产业链条,夸大效益,“忽悠”民众投资,骗取资金。“同时这类案件也利用了名人及媒体加大广告效应的手段,像‘万里大造林’项目就邀请了高秀敏、何庆魁等名人做广告,博取民众的信任”。

  郭华告诉记者,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也已成为非法集资案件的一大共性。

  他解释称,犯罪分子会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 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会积极“兑现”承诺,骗取信任,以吸引更多人踊跃加入,使集资规模迅速放大。

  比如以一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语为人所熟知的亿霖木业集资诈骗案中就采用了这种传销手段,通过会员不断发展下线的方式层层“推广”,最终使全国2.2万名群众上当受骗,被骗金额达16.8亿余元。

  网络成新重灾区

  除了这些传统的非法集资类案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

  宋清辉指出,当前以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成为了新的重灾区,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等高技术,采取网络化手段作案也成为新趋势。

  “P2P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P2P贷款不需要金融机构作为中间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业务往来都在网络平台上完成。”但宋清辉坦言,由于 目前我国网络借贷结构缺乏相应法律定位、政策标准和行业规则,使得市场主体鱼龙混杂,这也直接导致了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的案件成爆发式增长。

  刘少军介绍,目前涉及P2P的非法集资类案件大多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之后则会突然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2015年6月12日,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逮捕了两名涉嫌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此案涉案金额达4900多万元,受害的373人遍及全国26个省。

  据贺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教导员黎明介绍,这家名为“有钱贷”的P2P网贷平台隶属于广西信亿银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嫌疑人董某于2012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有钱贷平台则是只花了几十元钱就建立起来的。

  据介绍,该公司对外宣称是新型的P2P投资模式,即投资人通过“有钱贷”注册个人账号,以投标的方式将资金出借给在信亿公司登记的借款人,但实际上该公司吸纳的资金,除小部分以真实借贷形式借给他人使用外,其余融资所获均用于个人消费。

  而该平台发布的投资项目也大量为虚假信息,且采用了非法集资惯用的“高回报率”骗术,以每年22.6%的高额利率来吸引投资者上钩。

  此外,据黎明透露,由于假标的必须到达原定数值才能形成合同,为了使当事人投资资金能流入非法集资人自己的资金池中,他们也注册了大量虚假账 户,进行虚假投标。“比如一个30万元的投资项目,一位投资人只投了10万元,他们就会用假账户把剩余的20万元投满,以便能套取出投资人的10万元。” 黎明说。

  事实上,这一案件只是此类网络P2P非法集资案件的冰山一角,据统计,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6倍和39倍。

  截至2015年4月,北京共有20家P2P网贷问题平台,出现包括经营困难、诈骗、跑路等现象;截至目前,北京共立案中欧温顿、网金宝、融信宝、里外贷4家P2P类非法集资案件,总计涉案金额约17亿元,涉及投资人4230人。

  被抓获的“有钱贷”两名嫌疑人坦言,他们正是利用监管漏洞钻了空子。由于P2P是网络借贷的模式,标的发布者和投资人之间互不相识,资金的流向不公开,甚至连平台是否具备资质都不明确。

  为了应对网络非法集资这种新兴的犯罪模式,各地方也纷纷研究对策。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2015年5月,北京针对网络非法集资犯罪建立了“打击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根据行业收益度、传播率、合规性、投诉举报等设置了“冒烟指数”。

  预警平台上线以来已关注到400多家机构有非法集资嫌疑,目前已向公安报送35起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其中包括20家P2P机构、5家PE机构、10家第三方理财机构。

  刘少军强调,尽管利用了互联网这种新兴手段,但非法集资的目的和方式仍是万变不离其宗,其关键根源还是在于用高利率来利诱民众,同时用传销等手段不断发展下线投资以扩大利润。

  他提醒广大投资者,最保险的判断方法还是要看回报率是否过高,对给予过高利率且无法准确了解资金流向的一定要多加提防;同时也可以通过查阅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了解相关企业是否已合法注册,是否具备发行理财产品、公司股票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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