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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互联网金融之名非法集资 涉案金额40亿

2015-07-22 17:1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全省公安机关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利剑2号”收网行动取得圆满成功。据统计,“利剑2号”行动期间全省共破案35起,抓获犯罪 嫌疑人281名,其中刑事拘留132名,取保候审1名,涉案金额约40亿元。今年1月至6月,全省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175起,同比上升250%;抓获涉 案人员1363名,经审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61名,同比上升203.2%。值得关注的是,非法集资犯罪手法隐蔽性、欺骗性和诱惑性增强,以所谓高科 技、互联网+等新模式模糊犯罪界限。

今年5月28日至6月15日,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代号为“利剑2号”的收网行动,成功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

在某发油脂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中,公安机关控制涉案人员210名,为近年来现场抓获人员数最多。经查,某发油脂公司、某之元公司等以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 等方式引诱中老年人签订《资产担保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许诺年化利率为23%、利息按季度支付。该案涉及5省2000多人,涉案金额3亿多元,部 分资金用于支付利息,层层提成,是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

在某上品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中,该公司以年化回报率高达137.5%的网络项目为幌子,实质进行非法集资,该案涉及多省6000多人约20亿元。

从近期非法集资案件新特点看,主要有:参与人员从以往的离退休人员等人群为主,变成有一定投资知识和经验的群众。犯罪团伙出现集团化、专业化特点。涉案领 域由保健品、证券、房地产等传统领域向电子商务、网络借贷平台、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兴行业蔓延。犯罪手法隐蔽性、欺骗性和诱惑性增强,以所谓高科技、互联 网+等新模式模糊犯罪界限。

公安部门表示,非法集资活动承诺的高额回报实际是拆东墙补西墙,玩的是击鼓传花的游戏,涉案公司往往无可持续经营能力,资金链迟早要断裂。公安机关强调,投资属于个人行为,风险责任自负,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法律不予保护。

非法集资犯罪主要表现

一、派发传单,以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群体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为由,以投资保健品、 粮油食品等项目,与投资者签订《商品购销合同》、《资产担保借款合同》,许诺20%至30%的高额年化收益进行非法集资。

二、利用在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宣称为境外实力雄厚集团在境内的分支机构,编造吸引人的投资增值项目,许诺高额年化收益,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进行非法集资。

三、利用O2O(线上、线下一体化)互联网创新项目,声称将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商店中,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经营进口商品获得高增长为契机,引诱群众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公司投资人及网站会员,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四、开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称该公司经营项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以该项目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拨款为幌子,对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实施非法集资。

五、假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成功人士的身份,以帮客户开展银行验资、打资金流水、办理信贷“过桥”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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