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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湘资本实控人获刑 法院启动资产清退前工作

2017-06-16 21:43  来源:网贷之家

网贷之家综合 深圳P2P平台国湘资本非法吸资案已过去近两年的时间,近日其有了最新进展。6月15日,据微信公众号“互金律师”消息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深圳市国湘集团有限公司(国湘资本)案件进行摇珠选定管理人。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等6家入选深圳中院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的单位参与摇珠,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中签选定为该案的管理人。据悉,此举将为后续的资产清退工作打下基础。

据悉,早在2015年9月,“国湘资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自融达8亿元”一事在网贷圈闹得沸沸扬扬。

2015年9月1日晚间,有网友在网贷之家论坛爆料称,警方联合经侦大队于2015年8月27日前往国湘资本平台所在办公地调查,并现场控制公司法人、项目线上运营人员等平台人员。调查结果显示,“自2014年4月至案发时为止,该公司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过8亿人民币”。

当晚,国湘资本在QQ群发公告确认公司法人代表、CEO等22名平台人员已被刑拘,并决定自9月2日0时起,暂停国湘资本网平台的所有业务,等待被咨询的工作人员回来后再开展工作。

国湘资本官网显示,自上线以来,平台累计投资额已超8亿元,投资用户数近4万人。

国湘资本主要是面向酒企提供融资类服务,其母公司国湘集团主营业务为酒产品的销售,借款酒企要向国湘资本提供一定数量的酒作为借款质押。而在2014年10月,国湘资本曾宣布获中国黑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来集团战略投资1亿元人民币。网贷之家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发现,在变更信息中,并未发现有新股东入驻。

2015年11月27日,国湘资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公安机关正式移交龙岗检察院。随后公安机关向投资人发布公告,要求投资人对相关信息进行报案登记。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近期龙岗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钦、多名高管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国湘集团实际控制人刘某钦,以非法融资为目的,在互联网开设运营“国湘资本”p2p互联网融资平台,向不特定的互联网受众发布“年化收益率18%-24%”等融资引诱信息,后再将投资者注入资金以年利率20%以上至60%借贷给需要贷款的酒厂和相关企业,从中赚取利差。另外,“国湘资本”存在发布虚假标的非法融资情况,警方调查取证查明,国湘集团通过发虚假标的非法融资近2亿,而经司法会计鉴定机构鉴定,国湘资本从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共计注册用户七千多,与银行记录相符的充值总额6亿多。

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钦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刘某钦为国湘集团及子公司国湘金融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所有业务,是共同犯罪的主犯,一审作出判决,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钦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该公司高管孟某江、赵某等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或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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