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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出台新规遏制自住房随意“弃选”

2014-09-06 20:3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孔祥鑫)记者6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住建委向社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住型商品住房申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若自住房购房家庭放弃选房超过3次,如果是优先家庭将取消优先购买资格,属于非优先家庭的则取消自住房购买资格。

    据了解,此前,部分自住房项目出现高弃选率,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自住房申购门槛低,出现不少申购者,本身没有强烈意愿购买某项目,但依然参加申购和摇号。这不仅挤占急需购房家庭的名额,也给自住房分配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为此,北京市住建委拟出台规定对自住房弃选次数进行限制。

    据介绍,刚刚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提出,自住房公开摇号后,由开发商组织购房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购房家庭放弃选房超过3次,属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第四条规定的优先家庭的,取消自住房优先购买资格;属于非优先家庭的,取消自住房购买资格。

    新规明确提供申购家庭在摇号前撤回申请的机会。已确认申购的家庭,在所申购项目摇号前,可登陆自住房服务平台,主动撤销购房申请。各项目撤销申请截止日期为公开摇号日之前两个工作日。撤回申请后将不参加摇号,也就不会计入弃选次数。

    此外,北京市住建委此 次对开发商开发的自住房各项信息的公示做出明确要求。开发商在启动自住房项目申购前,应当设置满足一定条件的固定的销售场所,并设置沙盘,提供楼书等项目 说明材料,配备满足接待需求的销售人员和热线电话。开发商还应在销售场所及时公示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计划及进度安排,相关批准证书、文件,设计和建 设标准,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情况及周边环境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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