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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陷灰色地带 已有超过50家P2P机构签署了自律公约(2)

2013-09-03 00:12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据周世平对本刊透露,网赢天下将投资人资金吸收到自己平台上去,共吸收了2亿多元,然后用这些资金买了一栋烂尾楼,接着拿烂尾楼去银行拿贷款,结果没贷到,“搞得很被动,现在有好多投资人围着他在要钱”。

在 资金清结算分离上,上海盈灿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徐红伟对本刊记者指出,可以让第三方支付平台真正担负起资金监管功能,在支付平台上设立一 个独立账户,隔离网贷平台与投资人、借入者。不过这要双向收费,许多投资者不愿意支付管理费,平台也不愿意承担双向费用,推广速度缓慢。

上 海信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王征宇也公开表示,现阶段推广资金清结算分离不大现实。清结算分离最大的难题在于谁出资,需要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耗 资改造系统,开放相应的接口,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企业目前没有动力,单一的P2P平台系统很难有这样庞大的资金,更难以协调P2P平台商、第三方支付企业 和银行之间的利益关系。

周世平对本刊表示,有好几个平台宣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但没有哪一家执行了监管。执行监管这一块,“包括我们跟工行谈,它们也不愿意的”,因为资金监管没法律规章。

央行把脉

P2P网贷行业风险不仅来自网贷平台自身,还来自中国当下的政策法规。

按 主营业务内容而言,P2P网络借贷平台属于民间借贷,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但这些平台并不具备金融中介机构所应有的金融许可证。创办P2P网贷平台,只需去 工商局注册个营业执照就好。没有行业准入门槛,也无行业规章制度,导致这个行业鱼目混杂,资质良莠不齐。不少投资者受骗上当后,甚至无法找到负责监管的部 门,维护权益异常艰难。

“由于网络信贷是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央行和其他政府机构都处于观望和试探阶段,现在由谁监管、如何监管还正在讨论。但我们都希望能够有一个明确的监管机构。”拍拍贷CEO张俊指出。

正在审理中的优易网案件就是典型。江苏如皋公安局经侦大队警官王鹏告诉本刊记者,这是他从业以来第一次碰到的网络贷款经济罪案,在如皋甚至整个江苏省都是首例,因此这起案件报到南通市银监局时,其相关领导也认为P2P网贷的管理界限还不太清晰。

本刊记者在2013年7月初曾致函并多次致电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新闻办,询问P2P网贷行业的监管事项,截至发稿时,还未得到答复。

周世平向本刊记者透露,央行主要是想了解网络借贷的业务开展情况、风险管控水平、市场主体对建立健全有关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征信记录共享、平台监管、资金监管以及法律身份定位,是这次座谈会提得最多的关键词。”周世平表示。

被 央行征信系统排斥在外,一直是困扰网络信贷的“心头病”,会议上,P2P网贷企业表达了加入央行征信记录的希望。刘士余现场与征信管理局局长王煜作了讨 论,表示研究讨论后将上报国务院审批。此外,央行还要求各网络信贷机构在此次调研会后提交相关资料,央行将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给国务院。

周世平和张俊在网络信贷准入制度、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禁止信用卡套现投资、明晰网络信贷业务边界和监管主体等方面提出了自己企业的意见。

“由 于行业内部竞争的影响,不少网络信贷机构已经脱离网络信贷的原有定义,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网贷平台本身抵御经营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行为,给网络信贷行业的 健康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央行可以就此出台相关的法规和制度,明确网络信贷平台的业务模式和类型,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都应该划分出明确的监管边 界。”张俊对本刊记者表示。

张俊还指出,考虑到金融行业的特殊性,网贷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风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央行未来可以从资格审核、风险控制、行业执照等方面入手制定网络信贷行业准入制度。

周世平认为网络借贷运营方要主动禁止信用卡套现投资,鼓励用户以自有资金投资,并建议管理部门出台措施,对投资资金进行银行托管。他强烈要求征信数据共享,以防止借款人过度负债。

在由谁来监管上,律师严义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银监会是最合适的监管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三个字,说明银监会不光是管理银行金融业务,也要将非银行企业从事银行业务的行为监管起来。而P2P网贷行业明显是在做吸收存款和放贷的金融业务。”严义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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